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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51

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邮政编码:102628)

6、基本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学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培养基地,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才培养基地,是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9%以上。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法律事务、商务英语、行政执行、刑事执行、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司法信息安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国内安全保卫、安全防范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等。

第四条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第五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身体健康;已参加各省、市2016年高考报名。

第六条 收费

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7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3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按照各省、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第八条 录取优先原则

北京:按照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外埠: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九条 同等条件录取原则

总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不足时将按专业侧重不同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对与专业相...

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4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政法职业招生简章
05月12日《2014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  学院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  学院代码:12451

3、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  学院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黄亦路金星段2号(邮政编码:102600)西校区: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69号(邮政编码:100053)

6、    基本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学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培养基地,是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9%以上。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法律事务(金融法律实务)、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事务管理)、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执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罪犯矫治)、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文秘)、书记官、老年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组建与网络攻防)、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软件开发)、电子政务(舆情及资讯分析)、电子商务(商务信息与资讯管理)、司法信息安全、电脑艺术设计(平面视觉传达)、电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安全保卫(随身护卫)、安全保卫(国际安保管理与风险控制)、安全防范技术(安防项目管理)、消防工程技术(消防项目管理)等。

第四条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第五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身体健康;北京考生应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是符合《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3]15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省、市考生应符合当地考试报名户籍要求;已参加2014年高考报名。

第六条  收费

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3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按照各省、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第八条  录取优先原则

北京:按照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外埠: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

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9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政法职业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9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451
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杨闸(邮政编码:100024)
东校区: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大街12号(邮政编码:101149)
南校区:北京市大兴工业区金星路2号(邮政编码:102600)
西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宗帽胡同甲2号(邮政编码:100037)
收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专业1300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录满的专业,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数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按照各省有关文件规定,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以考试院网站公布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将以特快专递形式按照学生高考报名填写的地址及时寄发。
奖学金发放及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情况
1、学院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每班排名前10%的学生获得奖学金。
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北京市国家助学金(3200元/学年或16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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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政法职业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0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51
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邮政编码:100024)
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大街12号(邮政编码:101149)
北京市大兴区黄庄村后辛庄永华路2号(邮政编码:102612)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宗帽胡同头条甲2号(邮政编码:100037)
6、 基本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学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培养基地,是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法律事务(国际贸易法律)、法律事务(金融法律实务)、商务英语、行政执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罪犯矫治)、法律事务(律师事务)、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书记官、司法信息安全、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组建与网络攻防)、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安全管理)、电脑艺术设计等。
第四条         招生对象
统考和单考单招考生
第五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身体健康;已参加2010年高考报名。
第六条         收费
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3、艺术类专业为北京市美术类统考专业,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第八条         录取优先原则
按照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

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1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政法职业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2451
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邮政编码:100024)
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大街12号(邮政编码:101149)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后辛庄永华路2号(邮政编码:102612)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宗帽胡同头条甲2号(邮政编码:100037)
6、 基本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时接受北京市教委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学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培养基地,是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法律事务(国际贸易法律)、法律事务(金融法律实务)、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流程管理)、法律事务(律师事务)、劳动与社会保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书记官、司法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组建与网络攻防)、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安全管理)、电脑艺术设计等。
第四条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已参加2011年高考报名。
第六条         收费
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3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按照北京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接受考生加分及降分投档。
3、艺术类专业为北京市美术类统考专业,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第八条        

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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