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栏目,提供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文件》,经教育部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批准,由北京邮电大学与北京学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新的机制和新的办学模式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在京举办的第一所独立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其前身北京邮电学院建于1955年,是新中国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改为现名,并由江泽民主席亲笔题写了新校名。经过五十年的发展,北邮已经成为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世纪学院秉承北京邮电大学的优良传统与办学特色,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坚持教育创新,探索教育发展新机制,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形成了具有进取精神,团队精神,人文精神,专业精神的学院文化,旨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和具有专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2017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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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考研政治

2016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学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

第四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招生考试

第八条招收对象: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

第九条学院外语公共课仅开设英语。

第十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有十个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成绩优秀的宏志班学生或其他贫困生,向其提供勤工助学等相关资助政策。

第四章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批次、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预分专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方法是: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四条报考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我院不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及口试,且无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学院对江苏省考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录取进档考生,对浙江省考生录取时使用二类考试科目成绩。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

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6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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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6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学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

  第四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招生考试

  第八条招收对象: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

  第九条学院外语公共课仅开设英语。

  第十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有十个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成绩优秀的宏志班学生或其他贫困生,向其提供勤工助学等相关资助政策。

  第四章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批次、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预分专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方法是: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四条报考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我院不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及口试,且无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学院对江苏省考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录取进档考生,对浙江省考生录取时使用二类考试科目成绩。

  二、艺...

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北京高考网: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

高考录取分数线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

  只有经历过地狱般的磨炼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能力,报考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校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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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北京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2015年各省高考分数线预测汇总及2015 年高考分数线,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分数线和成绩都公布之后,就是志愿填报的时间了,6月下旬广大考生可以登录

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高考分数线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5年艺术类成绩查询方式

艺考 艺考成绩查询 艺考成绩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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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期间,我院会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为此,考生需提供准确的通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并保证随时能够接听,以不会影响录取工作。 为确保考生利益,报考北邮世纪学院的同学请将考生基本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网、咨询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确认。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5.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录取政策为准。 7、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1227811    61227578    61227318   62283773 咨询传真:010—69196211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5年艺术类成绩查询方式 招生网址:zhaoban.ccbupt.cn 学院网址:www.ccbupt.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0:30 邮编:102101 学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西官路 招生咨询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西官路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明德楼103咨询接待室

  2015年各院校艺考分数线发布动态

  2015年全国各省艺考分数线发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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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艺术高考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15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高考 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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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北京市延庆县政府战略合作高校 纳入北京邮电大学一校四园发展战略 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重点大学 在京举办的首家独立学院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教育模式先进   教育资源丰富  专业特色鲜明 1、学院概况 环境优美,宜居宜学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由北京邮电大学于2005年举办,院长由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李杰担任,部分教师来自于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在京举办的首家独立学院。学院学科涵盖工、管、文、艺术等四大门类,涉及16个专业。学院位于素有“北京夏都”和“北京后花园”之美誉的延庆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1%,国家首批园林县城,国家级生态县)康庄镇。学院为5300多名在校生的生活、学习提供了名副其实的绿色大氧吧。 依托母体,融入延庆,办学水平高,社会声誉好 北京邮电大学将学院纳入一校四园(北三环校本部,宏福校区,沙河校区,延庆世纪学院校区)发展宏图中。学院充分依托了校本部的优质品牌资源、教育资源、人才资源。 学院与延庆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延庆县在教育服务、科研服务、人才服务、文化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提供服务。 目前,学院拥有两个“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一个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和一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北京市首家获得教育部批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接受国外留学生的独立学院;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十大品牌独立学院”等荣誉。 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 学院成为人社部和北京市人社局“送企业进校园,为毕业生就业助力”的试点学校,标志着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和企业的高度认可。 自2009年以来,学院已有六届毕业生,共8000余人,其中2400余人(33%)就职于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近800人(10%)考取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8%,签约率超过85%,就业质量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2010届毕业生蔡星作为青年创业明星,应邀出席2011年世界经济论坛和G20峰会。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学院树立了“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理念,提出了“创建以做人做事为中心的素质教育,按照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规律办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思路。 学院以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德育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建立了20个校内志愿服务基地和18个校外志愿服务基地,全体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学院3个社会服务项目获批2014年北京市使用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教师团队优秀,支持创新实践,学生获奖累累 学院院长被北京市教委评为“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团队荣获“北京民办教育园丁奖”,多名教师获批北京市英才项目。 学院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每年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生的金额达500万元(含国家、学院、社会资助),获奖人数约占40%。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多次获奖,共 39人次获得国际奖项,260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 800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学院近10%的毕业生升入高等学府攻读硕士研究生。 实施工程教育和工程师培养,校企合作已具规模。 学院高度重视实习实训,投入3000多万元建成7个校级实验教学中心(70个实验室),...

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艺术高考

北京高考网: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

高考分数线 2014高考录取分数线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

  尊敬的各位高考考生和家长们:

  2014年高考已经落下帷幕了,但是考生们和家长们的心还是没有放下来,报考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考生们注意了!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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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北京历年高考分数线以及2014年北京高考分数线预测,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分数线和成绩都公布之后,就是志愿填报的时间了,6月下旬广大考生可以登录2014年北京高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不知道填的同学可以参考本网站为您提供的2014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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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高考分数线

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学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西官路

第四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招生考试

第八条招收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

第九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有十个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成绩优秀的宏志班学生或其他贫困生,向其提供勤工助学等相关资助政策。

第四章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预分专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方法是: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四条报考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我院不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及口试,且无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学院对江苏省考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录取进档考生,对浙江省考生录取时使用二类考试科目成绩。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类)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为维护考生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

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8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08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芦花路

第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和北京锡华未来教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招收应届和往届高考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条  我院2008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有十个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成绩优秀的宏志班学生或其他贫困生,免收其一个学年的学费,作为奖励资助,并向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四章 <...

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9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芦花路

第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 学院的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和北京锡华未来教育实业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八条 招收对象: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有十个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成绩优秀的宏志班学生或其他贫困生,免收其一个学年的学费,作为奖励资助,并向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按有关政策...

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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