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制度 篇1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二、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三、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
四、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
五、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七、食堂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八、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无食物中毒发生。
九、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医院规章制度 篇2
一、一般隔离消毒要求
1、传染病与一般病房(或其他建筑物)应当保持一定或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传染利、结核科和小儿科,均应设有单独的出入口,小儿科门诊,应设有专人进行预检,遇到传染病可疑有立即隔离。
2、医院的手术室、分娩室(产房)、婴儿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血库、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医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传染病房应备有单人房间,以便收容需要观察的病员。
4、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过的家具、器皿、被褥、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5、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6、工作人员进病房和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穿特备胶鞋),但不得穿出传染病房。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l、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院,传染病或隔离病室。
3、传染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个就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线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及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珍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7、门诊应设肠道传染病员的专用厕所。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