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已经公布,凡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样政策。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上报国家学籍注册资料。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019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发〔2016〕23号)和《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文件有关精神,制订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单独招生是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的选拔模式。全面落实我省新高考方案的“高端多元,中端稳定,低端放活”和“有利于高考综合改革的平稳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有利于考生与招生院校自主选择权的体现”的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方便考生、尊重自愿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选材、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五)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监督下成立履行职责的学校招生机构。
(一)成立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领导组,由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的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单独招生的执行机构。其履行的单独招生主要职责为:根据实施方案,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细则、制定计划、确定职业技能面试标准、确定面试名单、确定拟录名单。
(三)成立单独招生监督办公室。由学院纪委书记任主任,纪委其他同志任成员。职责为:负责全程监督、参与录取复核、接受社会建议、答复考生意见,负责查实反馈。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单独招生计划:共 730名。
(二)计划分配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1:1录取,录取后新生预报到交费,出现未报到的情况下,按照考试成绩顺延录取。
五、单独招生考生待遇
凡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与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样政策。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上报国家学籍注册资料。
(一)报单独招生的考生一经录取后,将不能参加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
(二)贫困生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和我院奖学金的评比。
六、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普高生和“三校生”(中专、技校和职高学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考。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下旬,关注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