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 学校名称: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校代码:12881
五、 学校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第四条 学院介绍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管,承担着为天津滨海新区及全国各地的企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任务。学院本着“用明天的技术,培养今天的人才,为未来服务”的办学理念,努力造就高新技术企业的适用人才,并为学生继续深造,成长为高技能人才开拓多种渠道。学院工作的落脚点是努力使每位“泰达高职”的学子都能获得成功,使毕业生具有适度的基础理论知识,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较高的职业综合素质及一定的创业能力。学院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在于使自己的毕业生就业有路、升学有门、出国有桥、创业有道、各得其所。学院的办学优势:
㈠、背靠国家级开发区,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
㈡、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设施;
㈢、现代的教学理念、严格的教学管理;
㈣、就业接本,渠道畅通;
㈤、奖贷学金多样、学制弹性灵活;
㈥、专业适应区域经济,校外实训基地强大。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设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党办和纪检委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设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