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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6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天津市除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外唯一一所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设有项目博士后工作站1个、并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2个;设有本科专业43个,其中国家级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品牌专业11个、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专业4个。

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及“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并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创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留学生硕士,成为我国职教师资培养国际化示范校;为广西、海南、新疆、西藏、甘肃、浙江(温州市、温岭市)、贵州等省区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与美国、德国、比利时、波兰、韩国等国家的近10所高校开展了2+2、3+1层次的长短期学生交流项目。近五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挑战杯”科技创新创业计划、机械创新大赛等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中,多次荣获国家级奖项,位居天津市前列。

学校已培养近4万名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就业率一直保持天津市高校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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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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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免费师范生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后续管理等工作按照学校与相关省(自治区)及市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1年度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ute.edu.cn    E-mail:tutezsb@126.com

电话:022-88181513  88181098 传真:022-28193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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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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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6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最具影响力、以培养职教师资为主要任务的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为广西、海南、新疆、西藏、浙江省温州市等省市培养免费师范生。学校设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本科专业38个,项目博士后工作站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工程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一体化双师型”特色师资占“双证书”专业理论课教师总数的70%以上。近五年,承担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9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38项。

  学校以特色兴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实行“双证书”制,学生不仅取得毕业证书,还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能指导专业技能训练的“一体化”职教师资。学校先后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评价。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天津市高校前列,被誉为“中国培养职业师资的摇篮”。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份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3200~4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培养模式,“双证书”制专业另增加1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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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6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是天津市除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外唯一一所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被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学校现有工学、教育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设有项目博士后工作站1个、并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2个;设有本科专业43个,其中国家级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天津市品牌专业11个、天津市战略新兴产业专业4个。

    学校坚持“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为全国培养高素质职教师资为己任,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以及“本科+技师”高等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新模式,并先后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创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留学生硕士,成为我国职教师资培养国际化的示范校;为广西、海南、新疆、西藏、甘肃、浙江(温州市、温岭市)、贵州等省(自治区)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近五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挑战杯”科技创新创业计划竞赛等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中,多次荣获国家级奖项,位居天津市前列。

    学校已培养近4万名高素质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一直保持天津市高校前列。2012年,学校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天津市创新创业与就业工作示范校10强”殊荣。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3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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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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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0年度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ute.edu.cn    E-mail:tutezsb@126.com

电话:022-88181513  88181098 传真:022-28193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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