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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跻身于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有物业管理等国家示范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院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院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符合的学生,将按国家、自治区及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

  第十四条 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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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校在2012年获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有生物技术及应用等国家重点建设示范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教育部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08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等。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五条 根据我校综合情况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学校报考指南。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各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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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现有金融与证券等省级重点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历及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咸阳市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形成了以会计类专业为龙头,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干,计算机类、水上与航空运输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文化艺术类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相对聚焦,特色鲜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拟面向19个省(市、区)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校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

2022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于2021年被确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有护理专业等高水平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全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1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办学地点:宁夏吴忠市教育园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考试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真诚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

  第八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详细信息见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第九条 我院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厅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院将进档的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

2022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有建筑经济管理等自治区师范专业,极大的促进了国家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院代码和全称:13151、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第十条 学院简介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区内唯一一所建设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设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环境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工程、基础教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等七个系部和实训中心、科研中心、信息技术三个中心。主要涵盖土木建筑、水利、交通运输专业大类,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现代物业管理、市政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环境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等26个专业。学院是宁夏建筑行业人才培养的基地和摇篮,被评为“全国建设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全国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行业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区大学生就业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院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017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为国办全日制综合类高职学院。主校区坐落在廊坊东方大学城,有公共交通汽车通往廊坊市区和北京城区(北京805路公交直达北京火车站)。

  1、学院全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院地址:廊坊东方大学城

  5、学校代码:13395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顺序先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3)同分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志愿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

  (4)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无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为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对高分报考我院的考生,给予收费减免优惠(详情见学院网站)。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7)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AA排序录取。

  7、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8、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16)6028826 6028891

  (2)传真:(0316)2364336

  (3)学院网址:http://www.lfzhj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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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2)录取办法: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地省级招办录取办法择优录取;生源地省级招办未统一规定录取办法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我院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或俄语。

  6、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7、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9、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三、学历证书: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四、中德合作办学

  学生在国内三年完成项目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可获得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德方颁发的写实性学历证明。同时还参加德语强化学习,成绩符合要求后可以去德国继续学习获取德国施马卡尔登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职高类考生不能到德国接本。

  五、收费情况

  1、学费:汽车电子技术和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德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人,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六、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675、2273053、2271766、2273028 传真:0319-2273053

  咨询QQ号码:800071979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201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3河南高考 招生简章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76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条 学院概况

  学院坐落于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传说中愚公移山故事发祥地河南省济源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与中国济源篮球城、文化城、世纪广场毗邻,功能齐全,资源共享。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绿树成荫,花草繁茂,是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

  学院设有16个教学系部,42个高职专业,生源覆盖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2600余人,成人教育在校生3000多人。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菲律宾崇德大学开展了合作办学,并同多所国际知名学府建立了校际合作交流关系。

  学院办学条件良好,占地1200亩,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拥有162个实验实训室,图书馆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馆藏图书80万册。

  学院积极实施质量立校工程,确立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工学结合发展道路,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办学指导思想,目前,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河南省特色专业3个、河南省示范专业5个、河南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个、河南省“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改革试点专业3个。建成国家级精品教材1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00人,教授、副教授116人,博士、硕士18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等35人。

  学院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近年来积极实施“订单”培养及“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培训模式,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省前列,两次被评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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