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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

  第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第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 新疆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标准学制四年,弹性修业年限可延长至六年。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新疆财经大学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招生工作人员、校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第十条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另增加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计划及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内区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结构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以上级部门下发的《2022年招生与考试》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投档比例为当...

与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简章

本科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2017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帮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2、学校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360号。

  3、邮政编码:841000。

  4、办学类型、层次:新疆财经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财经类院校,学院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涵盖经、管、法、文学等学科。

  5、院校代码:13561。

  6、上级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条 学历待遇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设立由学院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成为:主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相关招生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及教师、学生代表,另学院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录取现场,并对考生及家长设立开放日,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由校纪检监察人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坚持标准,严把招生入口关,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

  第十条 学院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学院按照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相应录取批次计划录取。

  第十一条 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院分省、分语种、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将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考生必须具有报考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志愿,并达到考生所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考生志愿优先,各志愿无分数差。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

与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新疆财经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8考研招生简章 新疆财经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新疆财经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新疆财经大学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作为自治区一所全日制财经类重点高等院校,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大学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门类,现有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和国际贸易学3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27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金融综合实验室和工商管理实验室获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工商管理综合实验室、金融综合实验室、会计综合实验室和统计综合实验室获批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新疆考点、英国雅思(IELTS)乌鲁木齐考点均设在我校。

  二、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43名左右,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本专业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接收推免生人数作适当调整。预计接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10%左右,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人数为准。(最终录取推免人数我校将在2017年11月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提前毕业)(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均为笔试,详见专业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

2016年新疆财经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6考研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提供最及时的资讯,下面的2016年新疆财经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作为自治区一所全日制财经类重点高等院校,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大学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门类,现有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和国际贸易学3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27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个自治...

2017年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的2017年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

  第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分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20号)两个校区。

  第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第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在学生离校前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新疆财经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列》精神,加强对高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新疆财经大学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条 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人员构成为分管学校招生工作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招生工作人员、校纪检委工作人员及教师、学生代表,另外学校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并对考生及家长设立开放日,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十一条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录取计划及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内区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

  第十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新生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考生必须达到本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各志愿无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

【2013招生简章】南京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院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

  院校代码:10327(国标)

  1116、1616(江苏省)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录取规则: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科目考生。非英语、法语专业的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其他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当地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校本一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AB级、本二批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B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4.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当投档分相同时,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5.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外省(市、自治区)原则上≥110分、江苏省原则上≥90分,英语、法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经济学基地班、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较好。

  6.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7.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根据志愿顺序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加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预录取并列同分而专业招生计划受限的情况下,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英语、语文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学费标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6800元/生.学年,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国内就读期间)16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46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其他说明: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2.我校实行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加权平均成绩75分,下同)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可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对录取在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

2013高考院校招生简章:上海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校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经济学创新平台和"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各个地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合理编制我校招生来源计划。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 当第一志愿报考的生源不足时,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收费标准: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

  2.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设立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人民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招生网址:http://zs.shufe.edu.cn

  咨询电话:021-6590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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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由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监督。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确定入选资格考生220人,具体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专 业

入选资格计划数

文史

理工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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