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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养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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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5年底,北京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315万,占总人口的23.4%,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二位。北京市民政局今天下午公布了《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居家养老养十条有关信息。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栏目。

  【居家养老养十条有关信息】

  社区开药可以开一个月,失能老人有政府兜底,助餐、配餐、送餐等“花样服务”解决不同老人在家吃饭难题……昨天,市民政局发布居家养老“养十条”,从社区养老设施、医养结合、老年用餐、老年居住等十个方面出台实惠政策,全市超过98%的老人将直接受惠。

  “养十条”将在未来3到5年完成,本市将构建更加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这是一次“系统化、综合性解决居家养老的需求和问题”,解决的都是老人们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政府无偿供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

  “养十条”的第一条,就是建立老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配套设施问题,即围绕“养”,在老年人身边建设养老服务驿站,方便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

  按照即将出台的《北京市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在即将完成的208所街道级养老照料中心的基础上,全市将明确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16年,在城六区试点建设1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20年,实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

  李红兵表示,和街道级照料中心相比,养老服务驿站更像是一个老年活动场所、一个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驿站将具备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众多功能,可以满足居家养老的基本服务需求。

  更实惠的是,为解决场地难寻、场租昂贵、建设成本高的问题,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将由各区政府通过资源整合、置换、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并因地制宜给予一次性开办相关支持。“基本公共服务成本不能转嫁到市民身上。”李红兵说,这些驿站都将委托专业的、有品牌效应的社会力量低价运营,最终实现与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互为补充,共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

  常见病医保药,纳入社区药品目录

  在“养十条”中,有一条是围绕“药”,推出便民举措,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优先便捷的服务。李红兵说,将联合人力社保、医疗卫生等部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和基层用药制度,促进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衔接,逐步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统一大医院与社区的药品采购目录。今后,将把老年人常见病医保范围各类药品纳入社区药品目录,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配备。

  同时,本市将以社区试点方式,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四类慢性病为突破点,逐步让老年患者在社区就能享受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的长处方便利。“对有的行动不便老人,或许可以一次拿药,就可以维持一个月、两个月的使用量。”李红兵说,近期就会出台相关的具体办法。

  针对医生只能在执业地点提供医疗服务的限制,本市在居家养老医护政策上也将有新的改革创新。例如,在现有基本医疗健康服务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以为出行不便的失能、高龄老年人提供低风险上门医疗、护理、送药及家庭病床等服务。例如,装尿管、插胃管、褥疮处理等治疗。

  5年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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