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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2022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志愿就要开始填报了,相信很多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很想了解院校的招生简章。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22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省及不分省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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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2016年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学校名称: 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 10445。

第三条学校概况: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山东省省属重点高校,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建校60多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自觉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

学校现有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湖校区两个校区,设有25个学院、84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全日制学生35559人,其中研究生5127人、留学生174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20382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317名,其中专任教师186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820人、正高级职称414人、副高级职称722人、博士生导师 153人。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东省教育厅。

第五条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16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和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

与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三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445。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性质类别:师范院校。

  第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地点:校本部(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第七条、学校概况:

  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久远,文脉深厚,远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的师范馆。其前身山东师范学院成立于1950年10月。1952年院系调整时,原齐鲁大学物理、化学、生物三系同时并入。1981年8月,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2622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1839人,教授、研究员329人,副教授、副研究员77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8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831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5000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15000余人,长短期留学生400余人。

  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发展并举,追求科学真理,传承齐鲁文化,培育优秀人才,熔铸了“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形成了“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和“爱国爱校、为人师表、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彰显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办学条件完备学校分校本部、长清校区两个校区办学。学校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建筑面积120.6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54亿元。有各类教学实验室78个。有校级实习实训基地330个。图书馆总建筑面积24870平方米,藏书近370万册,电子资源2.25万GB。建有电子文献检索中心、高速宽带校园教育科研网。建有多功能体育馆、田径场、足球场等现代化体育设施。

  学科门类齐全学校现设有23个学院,72个本科专业,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6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相协调、结构合理、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专业布局和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

  教学成果丰硕学校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效果显著。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引领教学改革,以系统的教学改革工程培育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9项。建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9个专业分别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精品课程37门,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12个,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1个。主编、参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564部,其中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教材28部,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15部,有154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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