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等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4年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9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独立学院。
第八条 批准成立时间:2005年6月。
第九条 校 址: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文化区。
第十条 办学基本条件: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山东财经大学、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举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成立,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的独立学院。学校坐落于山东省泰安市,学校占地341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近5万平方米,学生宿舍近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学校建有功能设施齐全的实验室、学生公寓、太阳能浴室、学生餐厅、商业街以及全塑胶标准操场等现代化教学、生活和文体设施,并建有占地20000余平方米大学生素质拓展基地。学校现有在校生6289人,设有财政金融系、国际商务系、会计学系、工商管理系、信息管理系、人文艺术系、基础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8个教学系部,开设会计学、金融学、财政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国际商务、英语、日语、新闻学、统计学、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26个本科专业和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国际贸易实务、计算机信息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6个专科专业。
第十一条 办学特色:
建校以来,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服务为根本,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遵循“厚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贯彻“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方针,狠抓教学质量。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专门的办学方向及定位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按照“质量求生存,特色谋发展”的发展思路,通过实施以本科教学为主体,以拓展继续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战略,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建设教学型本科院校的过程中,培养“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就业质量好”以财经类为主的应用型合格人才。
独特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