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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院校,共开设23个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原山西职工医学院) 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原山西职工医学院) 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原山西职工医学院)

  二、学校地址晋中市高校新区文津街100号 邮编:030619

  三、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层 次:高职(专科)

  六、学校代码:50166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王旭 院长

  八、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九、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与办法

  (1)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的原则,具体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 经济社会需求以及往年专业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制订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2)学院执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十、录取规则:

  (1)招收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实行考生自愿报考。

  (2)凡报考我院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如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服从调剂的可调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4)对口升学进档考生按所报专业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予调剂专业。

  (5)对口升学的针灸推拿专业,与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培养,其中60%招收视力残疾考生,所有学生上课地点在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日常教学管理由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负责,毕业时发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6)学院不做预留计划,不设立分数级差。

  (7)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不鼓励左利(即左撇子...

与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高考资讯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原山西职工医学院)

  二、学校地址:

  文津校区:晋中市高校新区文津街100号 邮 编:030619

  双东校区:太原市双塔寺街22号 邮 编:030012

  三、性 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层 次:高职(专科)

  六、学校代码:50166

  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波 院长

  八、录取规则:

  (1)面向山西省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和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实行考生自愿报考。

  (2)报考我院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考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原则,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分类,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并将第二志愿专业考生在各专业中按基准成绩排队,将超过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注意:只有第一专业未录满的专业,才参加第二专业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最后,将服从专业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中。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4)对口升学进档考生按所报专业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予调剂专业。

  (5)学院不做预留计划,不设立分数级差。

  (6)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省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8)考虑就业因素,护理专业男生身高1.70米以下、女生身高1.60米以下慎报,助产专业女生身高1.60米以下慎报。

  (9)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小语种慎报。

  (10)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毕业证书: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十、奖励及助学措施:

  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院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立特困生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十一、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费:护理、药学和针灸推拿专业学费为5200元/年,其余各专业均为40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专业...

与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0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通知】

2020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14724

  第四条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2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办学类型: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大专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办学特色: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省属公办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坐落在省会海口,现有秀华、白水塘两个校区。

  学院以“职业型、特色性、国际化”为定位,遵循医教协同、产教融合的教学理念,构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相融合的育人模式,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与心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指导招生工作开展,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招生工作小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落实、协调相关的招生工作,研究各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宣传任务。

  第十条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中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2020年我院共招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5个专业。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不同省份、不同专业投放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助产专业用人单位一般只招女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录取批次:海南省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次,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高考填报志愿用书。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院校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将同一轮“平行投档”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

2022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南京省目前唯一一所省属公办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大学,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示范性高职院校,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考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255,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主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0-1号(凤凰西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29号(汉中路校区)。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目前是省会南京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办医学类高职院,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等。学校依托行业资源,开设医药卫生类热门专业,紧密对接医疗卫生和健康产业,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双高。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工作处(招就办)。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我校临床医学...

2022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市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教学设施齐全,师资雄厚,今年共开设了21个专科招生专业,现所有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开始招生,感兴趣的快来看看吧!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2年普通高职(专科)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 和江西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569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

  邮政编码:341000

  学院基本情况介绍: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市属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面积840亩,现有建筑总面积24万㎡,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学生服务中心和校医院及其它附属设施,图书馆藏书55.7万册,拥有与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教育教学实训、实验设施、实习基地。学院拥有一支年龄和学历结构合理、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2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54人,副高以上职称94人,“双师型”教师171人,全国“巾帼标兵”1人,全国职业教育名师1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1人,赣州市特殊津贴专家和教育专家8人,13名教师在国家、省、市各类学术团体和协会担任重要职务。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专业:学院设有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临床医学系、康养系、口腔医学系、医学基础部、思政部、文化体育劳动部等“六系三部”,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四个临床医学类国控专业及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药膳与食疗、药品生产技术,共21个高职专业。

  第六条 招生计划: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2年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录取: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 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语种不限。

2022年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招生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始建于1926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安徽省示范中等高职院校,拥有各类实验室128间,院外实习实训基地60个,开设了20个专科招生专业,各专业现已开始招生感兴趣的快来看看吧!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普高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高职高专分数线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2.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专业志愿服从,由学院调剂到其它专业;“专业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3.“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历证书,名称为“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容按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 号核准的标准执行,公办高职院校学费:文科专业 3500 元/生·学年; 理科专业 3900 元/生·学年。 按照教计〔2006〕15 号核准的标准,公办普通高校住宿费: 6 人间以下(含 6 人),800 元/生·学年;6 人间以上,600 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所有收费项目在寄达录取通知书时具体说明。

  八、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年/生,一等奖800元/年/生,二等奖600元/年/生,三等奖400元/年/生,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15%。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具体分为3档,即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实行最高档全覆盖的助学金资助。

  (三)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免除学费。

  (五)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义务兵役类国家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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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高考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江苏南京·省属公办·医学高职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年高考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4255

  学校全称: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江苏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年大专)

  办学地点:南京市

  学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邮编:211800

  学院介绍:

  积淀丰厚——南京唯一省属公办医学高职院,省级示范建设单位

  学院是江苏省会南京市内仅有的一所省属公办医学高职院,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始建于1933年的国立中央高级助产学校。学院由江苏职工医科大学、江苏省中医学校和江苏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等五所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整合转型而成。

  设施齐全——具备优越的办学条件

  坐落于老山脚下的浦口校区,被省教育厅评为“江苏省平安校园”。这里景色宜人,空气清新,鸟语蝉鸣,天人合一,是“天然森林氧吧”式的生态校园。地处国家级新区---南京江北新区,地铁十号线、大站快车及公共自行车等便捷服务不断延伸进校园,使得浦口校区交通方便,生活配套齐全。公寓式学生宿舍条件优越,配有空调、热水器等;3个规范化学生餐厅经营营养快餐及各种风味小吃,品种丰富、价廉物美;现代化、数字化的图书馆藏书45余万册,集中外文期刊700余种。办学条件优越,教学及实验实训设施先进,已建成国家级、省级、院级校内实验实训中心54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践基地250个;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共计200余家。

  注重内涵——建设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院有一批专家、教授为首组成的医药卫生类各专业的优秀师资团队,其中高级职称占45.9%,硕、博士教师占50%,“双师”素质教师占80%,专兼职教师700余人。学院教科研成果显著,近两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省自然、省软课题、省社科基金以上资助项目20多项,有2本国家级杂志《中国肿瘤外科杂志》和《医药高职教育与现代护理》。

  对接职业——开设医药卫生热门专业

  学院开设临床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康复、中医康复、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放射治疗、医学检验、卫生信息、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医学美容、医疗设备应用等紧贴行业的热门专业(含方向)。其中,“护理”、“康复”两个专业已列为国家高职教育重点专业(中央财政资助);“护理类”、“药学类”为省重点建设专业群;“康复”专业还被评为江苏高校品牌专业;中药学专业和康复治疗专业获江苏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项目立项;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院病案管理)为省级示范校建设骨干专业。

  学院在江苏省内继续招收“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及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精培严育——注重职业素质的培养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职业素质与技能培养,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职业技能大赛屡屡获奖。近年来,荣获了全国康复专业技能竞赛团体第一名、全国职业院校中药传统技能大...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普高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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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8普高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全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 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高职高专分数线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2.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再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专业志愿服从,由学院调剂到其它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3.“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历证书,名称为“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容按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所有收费项目在寄达录取通知书时具体说明。

  八、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年/生,一等奖800元/年/生,二等奖600元/年/生,三等奖400元/年/生,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15%。

  3.人口健康基金奖学金。

  4.上海思明堂奖学金。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具体分为3档,即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实行最高档全覆盖的助学金资助。

  (三)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孤儿免学费

  孤儿凭录取通知书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免除学费。

  (五)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义务兵役类国家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对于选择自主就业、退役一年以上的退役士兵,考入我院的实行学费减免。

  (七)绿色通道

  我院每年在迎新处设立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66-3388559 3388558 邮编:247099

  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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