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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在2018年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现有小学数学教育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平、公正、高效地做好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393。

  第三条 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规划园区)

  第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839-3372374。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2022年计划面向四川、重庆、甘肃、云南、陕西、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的各项加、降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已显示该省排序规则,则按照该省显示的排序规则分值执行。若投档成绩没有显示该省的排序规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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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地做好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4393。

第三条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规划园区)。

第五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学校监审处(0839)3372374。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九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2016年学校计划面向四川、重庆、甘肃、云南、陕西、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我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调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三条英语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为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六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后,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我校录取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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