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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全称: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458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高州校区:广东省高州市高师路1号;邮政编码:525200

茂名校区:广东省茂名市西城西路6号;邮政编码:525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专)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核及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的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的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招生批次:第三批专科A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

与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校图书馆馆藏资源丰富,院校师生荣获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一等奖等众多奖项。现有学前教育等省级品牌建设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8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茂名校区: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西城西路6号;邮政编码:525000

  高州校区: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高师路1号;邮政编码:5252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茂名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学校分别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韩山师范学院联合开展学前教育和音乐教育两个专业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

与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广东专科学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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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广东专科学校排名

  1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3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4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5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7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8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9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10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11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12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3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14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15 广东工商职业学院

  16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17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18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19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20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1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22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23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24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25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6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7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8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29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

  30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

  31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32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33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34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35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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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校坐落在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东湖教育园区,是一个山水生态校园。现有小学语文教育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北山湾;邮政编码:515078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汕头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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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5085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雷湖大道湛江教育基地;邮政编码:52408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湛江市人民政府;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2022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粤港澳大湾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有小学英语教育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664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邮政编码:52908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江门市教育局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广东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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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基本信息

第二条学校名称: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4113014586,省内院校代码:14586

第三条学校主管部门及举办者:唐山市教育教局,河北省教育厅;唐山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办学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滦州古城学府路3号(邮编:063700)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由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315-7312929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调档比例:按国家或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专业确定: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 不考虑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按照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考生注意事项:

1、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2、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和音乐类,录取规则如下:

①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各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体育专业在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各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向我校投档。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考虑分数级差。

4、根据《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慎报学前教育专业。

第二...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重庆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6年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名称

中 文 名: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英 文 名:Chongqing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学校代码:14428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六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办学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80号(沙河校区)

各专业就读地点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入学须知》说明为准。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重庆幼儿师专”)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重庆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万县师范学校和万县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

万县师范学校始建于1914年3月。1918年5月,著名民主革命家章炳麟引用荀子《劝学》篇:“无冥冥之志者,无昭昭之功。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为学校题写校训。百年来,曾有肖楚女、恽代英、陈伯钧、何其芳、彭咏梧等革命先辈在校任教、学习、战斗、生活,30多位师生为新中国的建立献身。

万县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60年6月,是一所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的专业师范学校。

2012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发(渝府[2012]32号)文件,批准成立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占地31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3.4万平方米,现有塘坊、沙河两个校区,实行一体化管理。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现有各类钢琴660余台,教学计算机1000余台,舞蹈房、感觉统合实训室、奥尔夫音乐实训室、微格教室等功能用房100余间,设有校园电视台、语言文字等级智能测试站、网络中心,图书馆藏书29.2万册、电子图书12TB,有校外见、实习基地155个。现有教职工534人,其中专任教师38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2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12人。

学校秉承百年师范办学传统,坚持“励志、笃学、仁爱、敏行”的办学理念和“姓师、向农、为幼”的办学思想,以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为主要办学特色,形成了“三种素质、五种能力、十五项基本功”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学校面向全国九个省、市招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语文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艺术设计、舞蹈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食品营养与卫生、歌舞表演、智能产品开发、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汉语等17个专业,毕业生近年来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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