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职业院校,学校地处有着“绿城”美誉的广西首府南宁市,现有智慧农业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6205,办学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以“农、工”为主要特色、服务“三农”发展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校以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为主、高等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辅。
第三条 学校立足职业教育办学定位,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紧密对接现代农业产业链、创新链,适应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构建以农、工为主体,理、经、管、文、法、艺等多科类专业相互交叉融合支撑、协调发展的“新农科”、“新工科”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体系,培养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德技并修、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的现代农业与工程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上级教育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调档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如参加我校与境外院校合作办学需要出境出国时,身体健康情况要符合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