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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专科招生章程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编辑为您整理的2017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0995

  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六条 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概况: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新疆首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位于昌吉市,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大型龙头企业集聚,拥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业环境。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学院有四个校区,占地6000亩。建有1.7万平方米图书信息大楼,有纸质图书82.43万册、电子图书达1411.92GB;建有信息中心和设备一流的校园网;建有1.4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大楼,具有职业氛围的实训基地(含实训室)87个;与企业合作,建立了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566家。

  2017年学院安排了40个招生专业。其中,种子生产与经营、畜牧兽医、园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为国家级重点专业,水利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等7个专业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成为自治区首批四年制应用本科(4+0培养模式)和五年制应用本科 (3+2培养模式)试点专业。建成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6门。

  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万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6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名师7人,自治区教学能手4人,自治区首届“四好老师”1人,自治区技能大师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影响力人物1人,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带头人1人,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骨干教师1人。

  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办、校企合作办、创新创业学院,为学生的就业与创业提供专业服务。2003-2016连续14年学院就业率名列新疆高校前茅,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名列前茅,并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首批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称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书记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在招生委员会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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