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讲义:安全生产制度“,跟着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IZ306020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IZ 306021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P217
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核心和中心环节
2.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
董事长 总经理 总裁
3.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1)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4点――重点:2、3、7、8)
2)专职人员的配备:总包企业――特级6人以上――一级4人以上――二级及以下3人↑
专业承包企业――――――――一级4人以上――二级及以下3人↑
劳务分包企业――――――2人↑
分公司―――――――――2人↑
4.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不得挪作他用
IZ306022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P219
1.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 P219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落实安全制度、操作规程
5点 确保安全费用的使用
组织安全施工措施、消除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情况
3. 交底制度P220: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讲解、说明――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等――双方确认签字(技术负责人+接受任务的负责人)
IZ306023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P220页
一、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责任
1.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明确总分包方的责任
统一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2.分包单位: 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的――负主要责任
IZ306024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P221―223
一、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 (6项)
1.知情权和建议权
2.防护用品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权
4.急避险权――――――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虑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5.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权――单位应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
2.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者,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IZ306025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