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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在社会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的各种需要,必然从事一定的社会活动,由此产生相互问的各种社会关系。为了使这种社会关系的内容符合国家的要求,国家运用各种法律来调整这些社会关系,从而使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获得了法律关系的性质。
其中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是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受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法律关系,但并非所有社会关系都由民法调整。社会关系受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其中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才由民法调整。所以,只有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有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事实才会形成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有《婚姻法》和甲乙结婚的事实,才会形成甲乙之问的婚姻关系;有《合同法》和丙丁签订买卖合同的事实,才会形成丙丁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将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为权利义务关系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任何一个民事法律关系都包含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在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民事主体身份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它是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两者对应存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称为当事人。在当事人中,享有权利的一方是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是义务主体。在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彼此既享有权利,又承担义务,如买卖合同关系;在另一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如赠与合同关系。在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如合同关系;而在另一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如所有权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由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构成。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有些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有些是由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权利的内容要通过相应的义务内容来表现,而义务的内容则由相应的权利内容予以限定。一方的权利,就是对方的义务;反之亦然。因此,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从不同角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