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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执业药师考试相关事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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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的执业药师考试距离正式开考还剩下22天时间,考生们也在紧张的进行着最后阶段的复习备考,同时,各考试地区也发布了考试的应试须知等考试信息,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22年海南省执业药师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吧!

  根据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得知,海南省2022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及考试有关事项已公布,具体如下:

  202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11月5、6日)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6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详见附件1)。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与执业药师考试通知相关的执业药师考试动态

2020年北京执业药师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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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药师报名资格考试时间已经出来了,还不知道的小伙伴们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北京执业药师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北京执业药师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

  北京人事考试网于8月13日发布《关于将北京地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明确:2020年北京执业药师考试取消,并入2021年举行。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将北京地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北京地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考试项目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全国监理工程师、经济(初、中、高级)、一级建造师、出版、审计、通信、注册城乡规划师、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一、二级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注册计量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考试。

  二、以上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2020年度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缴费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1年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报名成功提交信息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网上缴费时间段进行网上缴费。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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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执业药师考试通知相关的执业药师考试动态

吉林人事考试网2017执业药师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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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带来最新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资讯,欢迎阅读。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信息,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吉林人事考试网2017执业药师考试通知

  2017年执业药师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18日、19日举行。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考试实行开考后不得入场,中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应在考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2、答题前,考生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4、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

  5、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请广大考生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公众微信号jlsrskszx,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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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庆执业药师考试通知

安庆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入口 安庆执业药师考试要求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即将到来,提前做好考试备考工作,对成功通过考试有很大的帮助。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安庆执业药师考试通知”,希望对考生们能有所帮助。

  安庆市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提示(重要)

  各位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15、16日举行,为更好地服务考生,顺利完成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特将有关考务问题与要求提示如下,请务必认真阅读:

  1、考生可于2016年10月11日16:00起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请认真阅读考试须知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2、请仔细检查准考证上信息是否与考前报名信息一致,如信息不一致,务必于考前联系我院,逾期不予修改。

  3、迟到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各科目考试封闭2个小时后方可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在公安网打印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入场,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证件不齐或使用过期证件的,立即停止考试,离开考场(点)。

  5、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通讯工具和其他无关物品带入考场座位。考试结束后, 考生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在答题卡(纸)上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时,务必填涂试卷代码,否则新阅卷系统默认该科成绩为零分,责任自负。

  7、严禁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点专门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将对每名考生进行身份验证;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带入座位,各考场配备金属探测仪,考生进场将逐人检查。一经发现替考和使用假身份证参考, 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本次考试国家考试机构将继续采用“选择题抄袭作弊考生甄别和考场检测”手段,对全部试卷进行技术检测,一经发现“雷同”试卷,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并通报所在单位。

  9、对不法网站提供所谓“真题答案”、“考试包通过”等虚假信息,要坚决抵制,不传播,不上当,做一个诚信、文明的考生。

  10、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实行考后资格复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和使用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处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

  (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与执业药师考试通知相关的执业药师考试动态

新疆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通知

新疆执业药师考试通告 新疆执业药师报考通知 执业药师考试

  新疆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通知已经出来了,相关信息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4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和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要求各地州考试中心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报名条件中 “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附件1)。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地州在资格审查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2.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

与执业药师考试通知相关的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四川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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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通知已出,相关信息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6〕26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07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统一定于2016年10月15-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5日上午 9:00-11: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上午 9:00-11:30考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考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7月15日至8月16日,缴费时间定于2016年7月16日至8月17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

  (二)报名程序

  1、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和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访问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07号 )执行。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经确...

与执业药师考试通知相关的执业药师考试报名

浙江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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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通知已出,敬请关注!相关信息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10月15日至16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生报考事项。

  原则上考生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并诚信参加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于7月18日至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一)老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1日。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信息。

  (二)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7月26日至28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关学历(学位)与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等,按单位属地原则分别到省、市,或部分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另外,以聘评职务为条件报考或申请免试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应聘评的职务证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8月5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三)已在网上交费的新老考生于10月10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置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市区。

  (四)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和交费时,要认真检查是否报错级别和专业、选错科目、传错照片、填错姓名和各种号码等,在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报名表”,交费时必须应考生进行交费。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老考生必须在点击“确认”前修改。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

  (五)以上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网上交费通知单、报考资格审查点、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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