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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获得“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国标代码:14417

  (五)学院新疆代码:3431(普通类)、7431(单列类)

  (六)学院地址:

  主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东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呼图壁街20号)

  南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克苏西路44号)

  乌苏校区(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汉江路612号)

  学院基本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发展的要求,推动学校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职业教育高地,2021年已投入资金4.1亿元,2022年计划投入资金3.1亿元提升办学条件。学院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南校区、东校区及乌苏校区)学校校舍面积可达42万㎡。计划投入774万元建成智慧校园,图书藏量33.12万册,电子图书48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479台,广播语音教室143间,网络多媒体教室85间,专业语音教室3间。建成了校园网、有线广播系统、校园一卡通、闭路电视系统、电子督学系统、“一中心两平台”、多媒体语音视听系统、多媒体多功能教室等。目前在校生13000余人。近5年(2016-2020)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均在91%及以上。2021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9.1%。

  2018年获批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2020年获批第二批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先后获批22个国家“1+X”证书试点。近三年,学院师生在自治区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201项,有20个项目进入国家级比赛并获得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020年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和盐城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联合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得高职专业课程理论组三等奖,实现了2018年赛事改革以来新疆团队入围现场决赛零的突破。

  现有教职工533人,其中在编教职工491人,自聘人员42人,专任教师393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3.73%。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33人,正高职称5人,副高职称89人,中级职称178人。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及“双师素质...

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9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单独招生简章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高考频道为大家提供2019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请大家仔细阅读!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9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着眼于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新型高校。学院校园内绿地、雕塑与错落有致的十几栋大楼交相辉映,环境优雅,景色宜人,在机场路旁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学院实行多媒体教学,拥有完善的校园网、图书馆、阶梯教室、400米标准化的运动场、各类球场(馆)、南北风味饮食的学生餐厅、医务室、ATM取款机、洗浴中心、超市、学生公寓等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校内拥有与所开设专业相对应的标准化实验、实训场所五十余处,还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上百处,使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都有到企业参观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1、报名条件

  凡符合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2、网上报名及缴费

  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10月22日上午12:00,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进行报名。报考类别选择单招,并选择报考学校--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不得兼报。信息填写完毕后须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操作,支付成功即完成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

  2018年10月16日—2018年11月12日下午17:00时截止,应届考生在所在学校进行确认,非应届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进行信息确认。

  4、领取准考证

  考试前一天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签署报考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5、考核办法

  采取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结合的考核方式,总分400 分。

  文化课考试:300分(语文 数学)。

  职业技能:100分(高中毕业生测试职业适应性,中职毕业生测试职业技能)。

  考生可登陆我院官网下载2019年单招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具体考试时间和录取时间以省招办公布时间为准。

  6、录取

  录取结果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

与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校先后获得自治区职业培训先进集体和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突出贡献奖。有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院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结合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上由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六条 学校信息

  学院名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489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233号

  邮编:830011;

  哈密校区地址: 新疆哈密市西郊火石泉车站南侧

  邮编:839000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招生政策,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第九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实施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实现阳光招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比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第十四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自治区及各省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

2022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致力于培养体育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有社会体育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基本情况:学院于2012年6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专门培养体育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自治区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后方可填报我院体育类专业志愿。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1.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2.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3.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或民...

2017年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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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院校名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 14525(国标)

  5044(新疆高招)

  三、院校性质

  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录取规则

  1.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1)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3)所有志愿都无法进行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 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4.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7.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8.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六、组织机构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下设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过程中,邀请学院督察组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全过程监督。

  七、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在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院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费用相关

  高职(专科)学生每年的学费在4500元-53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800元。

  九、学院概况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校(教育部编制高等院校代码为14525,新疆高招代码5044)。学院新校区位于五家渠市青格达湖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环境秀美,环境优美,现有教职员工143人,专任教师9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5人,高级职称10人,实训指导教师25人。

  学院教学设备先进,基础设施完备。多媒体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形体室、电气自动化实训室、工商管理实训室、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等现代化教学活动设施,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及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

  学院注重学生就业及职业发展,注重学生的就业基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就业意识、就业行为能力的培养,三位一体塑造学生——标准化的职业技能、健康的体...

2017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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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

  第四条 院校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 邮编:830039

  电话:0991-5942366、5942555、5945902

  网址:http://www.xjnyedu.com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院务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 本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英语类及中外合作专业则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靠;三校生汉语言及民考汉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考生优先录取汉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开学报到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一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

2017年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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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性质: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杭州西街272号(主校区—城建校区)

  邮编:830026

  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528号(建工校区)

  邮编:830054

  新疆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863号(建材校区)

  邮编:830054

  电话:0991-4310021、4314235、4319034

  网址:http://www.xjjszy.net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为了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

  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及录取现场。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对考生无外语限制,但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根据考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的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并由自治区财政统一承担预科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 专业调整按《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章 新生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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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实行军校化管理模式。有信息安全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招生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全称: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452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新疆五家渠市猛进南路980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审批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在录取过程中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书为准,详见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及新疆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收新疆普通高考考生、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专业。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遵照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三、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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