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被誉为“新疆中小学教师的摇篮”。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言方向)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学校代码: 14421(国标代码)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教师、考生可参观学校面试、录取现场,实施第三方评价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外语类35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文理兼的专业按照理工类收费。如有变化以2022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
普通类以及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的顺序;理工类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的顺序。
第十三条 报考音乐、美术及体育专业的考生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