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高等专科院校,是现代学徒试点单位的先驱者,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2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集高职、中职、技工、成教(含本科)、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部、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指定的新疆唯一 一所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院校。
学院下设有8个分院,5个科研附属机构和10个国家级实验、实训室;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可对107个工种进行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教师总数636人,高级职称教师165人,博士、硕士139人,双师型教师211人。建有标准化实验实训楼、图书馆、运动场、公寓、餐厅等各类现代化设施;实训教学设备总值9965.18万元,实训工位3431个。
学院实行“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并先后与70多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学院先后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在自治区名列前茅。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访、来信。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