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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柳州工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柳州工学院招生简章

  柳州工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获得“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现有交通运输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柳州工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柳州工学院招生简章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柳州工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639。

  第二条 办学类型和层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性质为民办。

  第三条 学校地点: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本校生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全国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十条 招生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学校招收新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省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不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除艺术类专业外)按照分科类别,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与柳州工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武昌工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武昌工学院招生简章

  武昌工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现有金融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武昌工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武昌工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武昌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武昌工学院,教育部代码: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占地面积47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第三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规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武昌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武昌工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招生计划。2022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六大学科门类、52个本专科专业(方向)的学生,具体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要求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第十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校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的,调档比例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校依据进档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普通类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相关规定,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的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的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三条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若无相关规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

与柳州工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燕京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燕京理工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 学院概况

  燕京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中国优秀独立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校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燕京理工学院,2015年成为河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6年入选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京津冀一体化的核心区域——燕郊高新技术开发区,距天安门38公里,一河之隔毗邻首都行政区。历经多年的发展,燕郊已成为京东地区最富发展实力,发展魅力和发展活力的现代化产业新区。学校校园环境优美,办学设施齐备完善,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体育场、数字化图书馆和校园网络。设有9个二级学院,工、管、艺、文、经、理、法、教育8个学科门类,52个本科专业以及27个专科专业。在校本科生逾20000人,累积为国家输送优秀毕业生32000余人。2017年面向全国招生。

  二、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

  三、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 学校代码:13895。

  五、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 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七、 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燕京理工学院学历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按教育部政策和学院规定授予燕京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 招生条件

  1. 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包括120%),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2017年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4.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提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对于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学校增加计划同时录取。如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6.2017年我校河北省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7.我校不单独招收特长生,考生如有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九、 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

中原工学院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8考研招生简章 中原工学院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中原工学院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原工学院2018年考研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 应于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并按要求填报本人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初试

  1、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

2018年淮海工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8考研招生简章 淮海工学院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2018年淮海工学院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8年淮海工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淮海工学院是隶属江苏省教育厅的一所本科院校。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拥有学术型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2014年学校又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三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为海洋科学、机械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二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为工程硕士(测绘工程)和农业硕士(渔业、食品加工与安全)。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约200名左右(全日制),其中学术型研究生约8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2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报考和上线情况全校统一调剂使用。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 9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学年限5年。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3)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

2013高考招生简章:河南洛阳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洛阳理工学院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了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洛阳理工学院;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邮政编码:471023。

  第三条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院校国标代码:1107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院设有由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处理日常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院设有由纪委、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按照各省投档政策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分数相同的考生,依照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录取。

  第八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条我院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类专业

  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美术类专业按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个人志愿安排确定具体专业方向。(注:我院在生源所在省组织校考的,专业课采用校考成绩;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采用统考/联考成绩。)

  二、音乐和舞蹈类专业

  以上两类专业在高考文化课和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均过考生所在省相应批次艺术类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生源所在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以上录取规则适用于2013年我院所有本、专科专业,其中专科层次仅在河南省招生。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发现有舞弊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学费标准:艺术类:本科5700元/生·学年,专科5600元/生·学年;普通类:本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3400元/生·学年,理工类3700元/生·学年;专科:文科类(含文理兼收专业,初等教育专业除外)3300元/生·学年,理工类(含初等教育专业)3600元/生·学年;软件类:8000元/生·学年;中俄合作办学类:12000元/生·学年;中澳合作办学类:10000元/生·学年;住宿收费标准:600-10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助...

【高考招生简章】盐城工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盐城工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和相关省、市(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工学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盐城工学院。学校代码:10305(国标)。校址:(希望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9号。(迎宾大道校区)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大道9号。邮编:224051。

  第五条盐城工学院是江苏省政府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本科学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361。

  第六条为适应教育国际化,拓展办学渠道,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盐城工学院积极与国外高校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招生培养项目,该项目在江苏省内招生院校代码为1644。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同时,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各专业对一门选测科目选择要求见招生计划表,对另一门选测科目选择不作要求。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

  第八条江苏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九条外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办法

  外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同时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考生。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外省普通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的顺序,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考生,学校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当某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学校对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以加分后的总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第十三条学校对考生外语语种要...

2017闽南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闽南理工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闽南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闽南理工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闽南理工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闽南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2710。学校创办于199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有关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要求

  第七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普通文理本科录取办法,由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进行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体育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进行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入学后学生原则上应在所录取专业学习,少数学生因特殊原因提出专业调整要求的,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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