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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租房合同

出租屋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

  1、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武汉市___ 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 _____㎡,房产性质___ _______,证号为___ _ __。该房屋抵押情况: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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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3、本租房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乙方续租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再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______________

  4、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 出租房屋合同 个人租房合同

与武汉市教师招聘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

2017年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招聘教师160名公告

武汉教师招聘 武汉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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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需求,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聘用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共160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


  (二)应聘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


  1、应聘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3、其他可放宽的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三)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考试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由汉阳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12:00,同时在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上发布公告。公告发布之后的各项招考相关事宜及补充说明等将在武汉掌上人才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人才网上进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2、报名时间及方式: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7月28日17:00报名截止),报名者登陆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进行网上报名,请根据公告招聘条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资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应...

与武汉市教师招聘相关的事业单位

武汉市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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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武汉市公开招聘120名调查协理员

公务员资讯
  2013武汉市公开招聘120名调查协理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在全市招聘调查协理员的实施意见》精神,拟面向全市招聘一批调查协理员从事调查协理工作。现就做好调查协理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未就业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下岗失业人员、复退役军人等符合条件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国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二)中共党员或者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招聘人数

  在全市招聘调查协理员12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30名。

  四、岗位职责

  调查协理员主要职责为协助有关部门执行社会调查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到江岸区劳动街惠中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惠济路29号,口味堂酒楼后面)报名。

  报名时间:1月24日-2月7日(工作日9:00-12:00, 15:00-17:00)。

  (二)测试

  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1:3的比例,组织笔试或面试。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及体检

  对测试合格人员,组织进行政审和体检。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体检、政审等环节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

  六、有关待遇

  调查协理员基本工资为1100元,在执行调查协理任务期间,另发放一定补贴,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联系人:付蓉;联系电话:15202789745。

  附件:武汉市公开招聘调查协理员报名表

  武汉市江岸区劳动街办事处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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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生育保险政策

武汉市生育保险政策 武汉生育保险

  武汉市生育保险政策

  1.参保登记

  由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参保并缴费,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时(缴费中断3个月以上的,从再次缴费开始计算),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此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简言之:男方参保可确保女方生育医疗费的报销。

  2.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女方)、护理假津贴(男方)等,其中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流引产医疗费、产后访视费等(具体见表1)。

  3.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育医疗费

  (1)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2)不符合生育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3)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4)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5)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6)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7)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而实施剖宫产手术,其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9)剖宫产伴其他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10)国家和本省、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生育登记

  职工诊断妊娠后或需计划生育手术的,由所在单位携《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5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需另外提供失业证明及失业金领取记录;

  5.就医流程

  (1)首次产检: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首次产检,并领取围产保健手册,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检查项目见表2);

  (2)中晚期产检:职工在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凭社会保障卡确认,中晚期产检费515元由医院垫付,超过515元后自费(检查项目见表3);

  (3)职工分娩、流引产和计划生育手术,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4)产后访视:医疗机构上门访视时,职工提供《生育就医登记表》并确认。产后访视由医疗机构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6.特殊情况生育就医的申报流程(申请办理生育现金费用报销)

  (1)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的生育职工

  ①登记备案:由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需提供《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长驻外地证明(单位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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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武汉市摊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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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武汉市摊位租赁》一文发表于2013年04月22日,欢迎您访问出国留学网的合同范本频道https://m.liuxue86.com/hetongfanben/,小编为您准备了大量的合同范本内容,如您所感兴趣的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摊位租赁合同 商场摊位租赁合同的内容,以及《2013武汉市摊位租赁》等范文作为参考,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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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 出租的 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 (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屋结构为 。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房屋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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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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