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江苏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通告栏目,提供与江苏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通告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规程 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出国留学网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

  (试 行)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工作,依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全国统考工作是指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对部分职业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已经开展全国统考的职业,地方不得单独组织鉴定。

  第三条 全国统考工作以发展为目标,体现开拓创新;以质量为核心,强调规范性和示范性;以新兴职业为主体,突出试验性;以鉴定工作体系为依托,注重整体性。

  第四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负责全国统考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级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每年年初向社会统一公布全国统考的职业、等级、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方案。

  第七条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第八条 全国统考的鉴定内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确定,鉴定方式采用笔试、机上考试或其他方式进行。

  第九条 全国统考的试题由部鉴定中心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统一命制。

  第十条 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考培分离、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立全国统考考试点,并报部鉴定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全国统考的考试资料由部鉴定中心统一印刷、制作并配发。考生的考试资料由省级鉴定中心保存一年。

  第十二条 全国统考的阅卷评分工作,由部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受部鉴定中心委托,省级鉴定中心负责组织本地区全国统考的阅卷评分工作。

  对发生违纪行为的地区,部鉴定中心将抽检试卷。未经部鉴定中心复核确认,被抽检地区不得公布鉴定成绩。

  第十三条 全国统考的具体考务管理工作,依托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管理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工作细则由部鉴定中心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全国统考工作实行现场质量督导制度。部鉴定中心依据《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对全国统考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第十五条 省级鉴定中心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要求,成绩复核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六条 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第十七条 部鉴定中心负责核发全国统考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考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查询可登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第十八条 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由部鉴定中心参照本规程要求,组织有关试点省市进行试验。试验期一般为12个月。

  第十九条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

与江苏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通告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

河南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河南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本文“河南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由出国留学网秘书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您!

  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7〕4号)

  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5个职业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经部鉴定中心批准后,继续组织实施理财规划师统一鉴定。

  (二)省统一鉴定职业。秘书、育婴师、速录师等3职业的5级、4级、3级为河南省统一鉴定职业。

  (三)省试验性鉴定职业。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健康管理师(3级)、信用管理师(3级、2级、1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级、2级、1级)、创业咨询师(3级、2级、1级)等5职业由省中心组织试验性鉴定。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数据上报

  (一)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20、21日和11月18、19日。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见人社鉴发〔2017〕1号文。全省统一鉴定具体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2。

  (二)全国统考、全省统考、统考下放及试验性鉴定的考务管理全部使用在线考务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地址为http://www.zyjnjd.com/。

  (三)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数据要按时提交,不参加考试的批次必须提交不参加信息、结束业务流程,交费电子表按传统模式同时上报。省中心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9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四)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 ha.osta.org.cn)为统考资讯网络唯一官方发布平台。各机构电子缴费表仍使用“工作网河南省管理平台的鉴定专用内部通迅系统”上报。

  (五)参加2016年11月公共营养师统一鉴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1日进行。

  (六)今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和心理咨询师(二级)的前两科都将首次采取上机考试的考试形式,第一科(职业道德和理论知识)为客观题,人力资源管理师第二科(专业能力)为主观题,心理咨询师第二科(专业能力)为主观题加客观题形式。考生应熟悉计算机操作,并具备一定的汉字录入能力。

  (七)今年将组织养老护理员的省试验性鉴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加强考前培训,严格报名管理

  (一)报名点要在审核批准的职业、级别范围内组织报名,按照职业标准培训学时要求进行课程设置与教学。

  (...

与江苏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通告相关的秘书资格考试资讯

2017下半年江苏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江苏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出国留学网为你带来[2017下半年江苏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公告营养师考试频道查看相关资讯,可按Ctrl+D收藏频道!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为保证2017年下半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鉴定职业、时间安排

  1、全国统考职业(6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

  2、全省统考职业(7+2个):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物流师、电子商务师、信用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保安员、创业咨询师、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营销师、公共营养师仅限取消政策前按“双证书”招生专业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报名。

  3、报名时间:9月11日9:00-9月30日16:00

  4、考试时间:11月18日-19日

  二、鉴定申报

  1、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补考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2、个人网上报名请登录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www.jshrss.gov.cn/jdfww)。考生所报考职业需符合相关职业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交纳考试费,即完成了报名程序。资格初审通过后信息不得更改。

  3、个人网报考生的资格初审仅审核电子照片和报名信息的完整性,报名资格审核最终以成绩合格后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个人网报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在成绩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带上资格审核材料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完成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审核者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视作无效处理。有关资格复审事项会在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4、个人网报考生需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要求如下: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尺寸应大于100像素×100像素,小于20kb。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证书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在成绩发布后,可登录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www.jshrss.gov.cn/jdfww)热点查询“最新成绩查询”窗口查询成绩(约考后40个工作日可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成绩发布和成绩复查事项将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上另行通知。

  6、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4楼 邮编210009);

  咨询电话: 025-83271797。

  三、注意事项

  1、下半年开考职业如遇国家政策变化,以国家政策为准。

  2、个人网报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 报名须知(见附件),了解考试流程。

  3、各报名点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学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省(市)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各报名点存档。

  ...

2017年陕西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安排

陕西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安排 陕西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出国留学网心理咨询师栏目整理了“2017年陕西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安排”大家快做好准备吧。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安排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1、全国统考职业(7个):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电子商务师(4-2级)、企业培训师(3-1级)、理财规划师(3-1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和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

  2、全省统考试点职业(3个):创业咨询师(2-3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和健康管理师(3级)。

  如遇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统一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1、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和21日,网上报名从3月20日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2、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和19日,网上报名从9月1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3、2016年参加物流师、公共营养师(3-2级)、秘书(4-3级)、涉外秘书(4-3级)、房地产策划师(3-2级)、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二手车评估师(4-3级)和营销师(4-3级)等八个职业统一鉴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0日进行。

  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首页,先认真阅读首页“通知公告”栏(或首页“组织机构”栏点击“省属单位子站”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公告”栏)的《报名须知》等相关信息,后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中的“人才队伍”,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名机构。通过省直属报名机构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属报名机构,在西安市参加考试;地市报考人员应选择所在市鉴定指导中心,在所选地级市参加考试;个人报名应选择其它,在西安市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近期照片;照片尺寸不低于290×400,不超过20KB,照片格式*.jpg;*.jpeg;*.gif;*.png。

  4、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网上报名步骤完成,报名成功。如不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报名成功后,于考试前一周开始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关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网(/)的通知公告,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查询成绩,也可联系报名时选择的报名机构查询。成绩合格的准备接受资格审查。

  7、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查,必须持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考生资质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按照系统提示的时间到相应机构接受资格审查。

  (二)网上报名考生要认真阅读报名网页公示的相关报考条件及要求,确定报考职业级别,准确填写报...

河南周口2017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培训机构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心理咨询师栏目诚意整理“河南周口2017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培训机构”,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培训机构名单

  周口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2017年广西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公告

广西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出国留学网秘书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2017年广西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公告”,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要求,今年我区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将于5月20日、21日, 11月18日、19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统一鉴定的职业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电子商务师4-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企业培训师3-1级、理财规划师3-1级、物流师4-1级、秘书(含涉外秘书4-3级)5-3级、会展策划师4-2级、房地产策划师3-2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安全评价师3-2级、健康管理师3-2级、公共营养师4-3级(仅安排2016年参加公共营养师职业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补考),具体时间安排与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附件2。统一鉴定职业如遇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职业、级别的相关报考条件(各职业级别报考相关条件请登录http://gx.osta.org.cn/htm/462/index.html进行查询),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职业、级别的考试。

  二、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申报条件审核、网上缴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电子商务师职业和心理咨询师职业的报名工作由我中心负责,分别由各电子商务师培训考核站和心理咨询师定点培训机构(广西医科大学<联系电话:0771-5358243>、广西心理卫生协会<联系电话:0771-2626645>及广西大学<联系电话:0771-3235268>协助,其他职业按要求由各地市、各有关单位进行组织。

  (一)网上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间内统一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gx.osta.org.cn/)统考网上报名界面,按要求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并预约所在考区的相关审核机构。

  (二)申报条件审核

  1.报考三级及以上级别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审核表,并按要求带上相关资料到预约的审核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2.报名补考及报考五级、四级的人员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三)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在职人员(社会人员)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网上报名生成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若报考职业等级需提交撰写 论文或业绩评估报告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2.在校学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有关职业等级论文(业绩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和格式要求请登录(http://gx.osta.org.cn/)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全国全区统考有关事项通知”栏目进行查询。

  ...

北京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的通知

北京国家职业资格成绩复查 职业资格成绩复查 成绩复查

  战鼓已经打响,你们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呢?本文“北京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的通知”是由小编提供,希望对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的伙伴们有所帮助,不在迷茫!

  北京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发布,现就统一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的职业等级

序号

职业

等级

科目

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二、三、四级

其中:三级、四级涉及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科目;一级、二级涉及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科目。

2017年广东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公告

广东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广东秘书资格考试

  本文“2017年广东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公告”由出国留学网秘书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您!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考试院),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考核时间和考核方案

  根据部中心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中心制定了《广东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安排表》、《广东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日常鉴定(定期考试)安排表 》(附件1、2),并对现有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考试题型、考核方式进行了汇总梳理,制定了《广东省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3)。请各市认真做好本地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工作安排,尽快将统考安排及要求通知相关培训机构和考生,并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另行发文对鉴定职业范围和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二、考核项目调整情况

  (一)全国统一鉴定项目中,参加2016年物流师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5月20日进行;理财规划师上半年安排一次新考(5月20日),下半年安排一次补考(11月18日)。

  (二)全省统一鉴定项目中,电子商务师考核次数调整为一年三次,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24日、9月23日,12月9日;物流师上半年安排一次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24日(4级)、25日(3级);客户服务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上半年安排一次新考(6月24日),下半年安排一次补考(12月9日)。

  (三)省属鉴定站(所)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日常鉴定职业(工种)目录(2017版)》(附件4)开展鉴定工作,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鉴定指导中心参考目录组织日常鉴定类项目鉴定工作。

  三、考务要求调整情况

  (一)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统一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2017版)》( http://www.gdosta.org.cn/s/100-12075.html)执行。

  (二)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心理咨询师(2级)答题方式调整为上机考试(综合评审除外)。

  (三)省属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组织的日常鉴定,须将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录进光盘,与办证材料一并上交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务管理科。

  (四)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的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保育员、健康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共8个职业将试行职业资格证书一体化印制模式。凡参加上述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需上传合格的电子照片(相片...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