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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育保险政策

江西省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政策

  【江西省生育保险政策】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报销标准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职工产假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六、生育险申请报销材料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元以上,人工流产金额在300元以上需提供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8.女职工人工流产须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及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9.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需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

  10.《企业职工产假规定》;

  11.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三楼工伤生育科办理。

  七、生育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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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江西省生育保险政策相关的政策

江西省医疗保险政策最新2017

江西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政策

  江西省医疗保险政策最新2017

  根据试行办法,城乡居民2017年医疗保险报销新政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提高至10万元(医疗保险支付),超出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保险公司支付),两项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同时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参保居民当年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上上年度城乡居民加权平均收入60%以上部分可享受50%的医疗补偿保险公司支付,由之前的10万元封顶线改为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一类慢性病增加地中海贫血,二类慢性病增加了慢性支气管哮喘、血吸虫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7项。

  1. 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凡具有我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区办理了居住证的(未在户口所在地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参保。

  新生儿应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哪些机构负责经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由医保局经办,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所协办。特殊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对象、贫困建档立卡户、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省政府规定的失业的十四类参战退役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每年由民政、残联、扶贫移民等部门在参保当年一月底前按上年度在册的特殊城乡居民提供名单,报医保局办理参保备案。其他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所在街道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所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居民以家庭整体(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参保,并代征代缴个人缴费。

  3. 首次参保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家庭户口簿、成员身份证、属于新生儿的提供出生证明、特殊群体的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等(各提供复印件一份存档)。

  4.个人要交多少钱?

  2017年个人只需缴纳150元。

  5.年度内任何时间都可以参保吗?

  不可以。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制度,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2月28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自1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首次参保和中断续保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从2017年开始,城乡居民请不要中断参保,中途忘记参保的,要按当年个人缴费金额从2017年起补交漏缴的医保费,而且中断参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6.交了医保后平时看门诊的钱有多少?

  个人缴纳的医保费中,有90元划拨到家庭账户,如果家庭成员有5个人,就相当于划拨了5×90=450元,用于支付门诊就诊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家庭账户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每个人可共同使用。余额不能提取现金,但不会作废,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7.参加了医保后能享受什么医保...

与江西省生育保险政策相关的政策

云南省生育保险政策

云南省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政策

  云南省生育保险政策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云政办发〔2011〕121号)文件精神,加快云南省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如下报销政策实施办法。

  一、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指导思想

  完善云南省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改善妇女就业环境,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保障水平,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保障每个职工充分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二、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政策适用范围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参加生育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云南省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9%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结合生育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云南省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四、云南省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享受

  云南省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

  2、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云南省生育险新政策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云南省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云南省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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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省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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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安徽省生育保险政策

  1、参保职工怀孕10周内,在省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愿选择一家医院,作为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院。

  2、参保职工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要填写《安徽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可在省劳动保障网下载或到单位领取),经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和医院医保办签字、盖章后,携带此表、医院诊断证明、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生殖服务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由单位或本人到省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办理备案手续。

  安徽省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楼705室),联系电话:0551-2653671、2624203

  一、生育津贴报销政策

  1、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2、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4、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二、计划生育费报销政策

  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补偿500元(限生育一孩前的流产,并且能享受一次);liuxue86.com

  2、怀孕7个月以内流产补偿800元;

  3、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最高支付价为80元;

  4、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最高支付价为850元、400元;

  5、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最高支付价为2500元、800元。

  三、生育医疗费报销政策

  顺产1200元,助娩产1500元,剖腹产2500元。

  四、产检费用报销政策

  女职工生育保险缴纳比例为0.4%,生育备案之后的产检费用是由参保职工以及单位共同承担;女职工生育保险缴纳比例是0.8%,则生育备案之后产检可享受8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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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省生育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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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山东省生育保险政策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所报销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职工所在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3、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是,所在单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生育证》;

  6、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7、新生儿死亡医学证明;

  8、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9、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2017年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300元;

  2、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liuxue86.com

  3、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4、剖宫产的3800元。

  2017年山东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的增加60天;

  5、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6、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7、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8、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2017年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时限

  审核合格后一般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2017年山东生育报销缴纳对象

  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通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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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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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江西省社保政策

  1、南昌市养老保险新政策一:延迟退休方案有望2015年制定2017年推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表示,延迟退休方案有望在2015年制定出来,2016年在报经中央同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2017年正式推出。

  2、南昌市养老保险新政策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10%,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月70元

  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涨10%,迎“11连调”。居民养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将首次上调,从每月55元提到70元,7月1日算起。同时,我国将逐步建立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工资增长、收入水平等,统筹调整各类人员基本养老金。

  3、南昌市养老保险新政策三:2016新的退休年龄和退休工资规定

  关于2016新的退休年龄和退休工资规定详情如下:

  首先,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其次,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江西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江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出了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统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核定和计发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完善参保缴费政策;调整缴费工资指数政策,扩大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年度范围。

  统一养老保险缴费核定和计发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布的省级统筹标准,为适度均衡各地参保企业及职工缴费负担和水平,适当均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含用人单位职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采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按原来的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统一调整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liuxue86.com

  一、缴费基数最高为岗平工资300%

  为进一步促进扩面征缴,提高参保覆盖率,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并与我省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相衔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参保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按本单位参保职工月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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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政策

广州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政策

  广州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的就医凭证,在首诊医院就能办理,怀孕12周开始就能享受生育保险提供的产检保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10月1日起开始实行,相关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待遇标准也有了新的变化。那10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相关指引进行详细解读。

  门槛降低 不再受“缴费满1年”的限制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受缴费满1年的限制),其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是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年的参保人,可在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80%。二是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60%。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等人群也能享受

  享受人员范围也有所扩大,新增以下三类人群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一是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职工;

  三是在本市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者。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在本市用人单位合法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境)籍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就医确认 不用再找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了

  以往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生育保险卡)必须经过人社局审批,这往往需要耗费一周以上的时间。据介绍,自10月1日起,广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统一前移至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据悉,生育保险参保人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产检及分娩或者计划内终止妊娠,可直接在其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由医院直接通过系统申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果,由医院为参保人打印《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简称《确认回执》)并贴上参保人本人照片,同时盖上医院业务章。此《确认回执》为参保人生育就医的凭证,参保人无需再专程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

  注意: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以及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就医确认办理,还是需要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另外,需变更生育保险选定医院的也需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

  怀孕满12周后即可办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产检由妊娠满16周起提前至满12周,也就是说,女职工怀孕满12周后即可到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原为妊娠后16周)。同时,更加明确和细化了产检的常规项目和备选项目,并确立了可由医疗学者根据产科医疗常规和产妇的实际情况确定产检项目、产检次数的机制,避免了生硬规定,既可满足“人性化”实际需求,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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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生育保险政策

沈阳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政策

  【沈阳生育保险政策】

  今年沈阳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做出重大调整,从今年4月1日起,参保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支付将没有限额,而是规定了各级医院的自付标准。其中,参保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自付费用。不仅如此,今年还增加了产前检查补贴。这意味着,参保职工如果选择在二级或是二级以下医院生孩子,不但不用花钱,还可以拿到产前补贴。

  以前,不能用医保卡内的钱付生育费。这次调整,个人账户里的钱应用得更广泛,也可以支付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负担的费用。这意味着,只要您个人账户中有钱,产检等门诊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用医保卡里的钱进行支付。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1 医保卡可支付产检等门诊费用

  今年,为减轻参保人员生育住院医疗费负担,遏制生育住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生育住院医疗费不再采取限额补贴,而且针对不同级别医院,确定个人自付标准。其中,在二级及以下医院规定范围内生育住院医疗费个人不自付。沈阳市医保局表示,据统计,每年参保职工生孩子都集中在三级特等医院、202医院和市妇婴医院,人数占据了48%。这一政策,可以引导参保人员理性就医。

  举例说明,以参保人员在普通三级定点医院剖宫产生育单胎为例,2012年数据显示,在普通三级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人均费用为4539元,执行老政策按限额结算,需参保人员个人支付金额为:4539元-3200元=1339元。调整为定额结算后,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个人自付标准800元即可,其余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2 生育医疗费不再采取限额补贴

  参保人员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院生育住院医疗费支付政策,仍然实行限额补贴,但补助待遇今年也有提高。补贴标准正常产由原来的2300元增至2500元,剖宫产及难产由原来的3200元增至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增加补贴500元(原政策是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补贴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增加补贴标准由原来的500元增至1000元。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3 在外地医院生娃补贴标准上调

  不仅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居民医保的生育保险待遇也提高了。以前居民医保的正常产限额补贴是300元,剖宫产、难产补贴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补贴1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分别增加补贴100元。新政策调整后,限额补贴均上调了,其中正常产1500元,提高了4倍,剖宫产及难产补贴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补贴标准增至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手术的补贴标准增至600元。同时,将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沈阳生育险报销标准新规定4 城镇居民正常产补贴限额上调5倍

  如果您是参加医保的男职工,妻子没有工作也没有参保,那么您妻子生孩子住院医疗费也可得到补贴,而且补贴还有所上调。本次政策调整提高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住院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新老政策的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标准均与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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