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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2019考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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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河北中医学院高考录取查询系统相关的考研专业

2017河北中医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河北中医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河北中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4432

  三、学校地址:杏苑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橘泉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河北中医学院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中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七、机构设置

  1.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中医学院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八、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该计划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

  九、录取原则

  1.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中医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排序;分数、等级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考生,我校专业无选测科目要求,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对于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与河北中医学院高考录取查询系统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4年河北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河北中医招生简章
05月12日《2014年河北中医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学校代码:14432

二、学校地址

1.杏苑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2.橘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六、机构设置

1.河北中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中医学院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考试录取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七、招生计划

经批准,河北中医学院2014年招生总计划为2000名,其中本科1200名、专科8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该计划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

八、录取原则

1.河北中医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中医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6.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及“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专业“分数清”录取规则。

   7.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中医学院审批后录取。

8.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2022年河北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河北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河北中医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全国较早建校的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和省“双一流”建设高校,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河北中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北中医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中医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432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杏苑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

  第八条 学历学位证书: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河北中医学院;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概况:学校建于 1956 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培养院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十二条 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 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中医学院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

2015年河北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学校代码:14432

二、学校地址

1.杏苑校区(校本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

2.橘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五、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六、机构设置

1.河北中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中医学院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考试录取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七、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该计划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

八、录取原则

1.河北中医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中医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6.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及“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专业“分数清”录取规则。

7.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中医学院审批后录取。

8.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考...

2013年河北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河北中医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3年河北中医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河北中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学校代码:14432

二、学校地址

1.杏苑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2.橘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六、机构设置

1.河北中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中医学院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河北中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七、招生计划

经批准,河北中医学院2013年招生总计划为1600名,其中本科800名、专科800名。我校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原则

1.河北中医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中医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6.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中医学院审批后录取...

河北中医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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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医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二、学校代码:14432

  三、学校地址:杏苑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橘泉校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河北中医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中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七、机构设置

  1.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2.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3.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4.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中医学院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八、招生计划

  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学校在新生入学半年之后,给予部分优秀本科学生一次申请调整专业的机会,具体调整办法参照《河北中医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办法(试行)》(冀中医教[2014]51号)执行。

  九、录取原则

  1.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该省招生计划的100%-120%之间,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予以录取。

  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排序;分数、等级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

河北中医学院2016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河北中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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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中医学院2016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中医学院 学校代码:14432

  二、学校地址

  1.杏苑校区(校本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

  2.橘泉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五、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六、机构设置

  1.河北中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河北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河北中医学院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招生考试录取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七、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该计划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在录取时严格执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

  八、录取原则

  1.河北中医学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河北中医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4.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5.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

  6. 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及“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

  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实行专业“分数清”录取规则。

  7.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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