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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补考合格人员名单

河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 河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补考合格人员名单

  各位考生关注一下!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补考)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已经出来啦。相关的名单已整理在下文了,各位考生可以来看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2年河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补考合格人员名单”,供考生参考阅读。

2022年河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补考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证件号码报名地市级别名称工作单位
1张玉锦120225********5564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河北出版传媒集团
2李媛130102********2141

与河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相关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出版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出国留学网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栏目整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管理,提高出版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出版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对职业资格实行登记注册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人员和校对人员,以及在报纸、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从事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职业资格通过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高级职业资格通过考试、按规定评审取得。

  第四条 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本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在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前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责任编辑证书。

  本规定所称责任编辑是指在出版单位为保证出版物的质量符合出版要求,专门负责对拟出版的作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和加工整理并在出版物上署名的编辑人员。

  第五条 在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第六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第二章 职业资格登记

  第八条 已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未能及时登记的,在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的资格。

  第九条 职业资格首次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 身份证复印件;

  (三) 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

  第十条 职业资格登记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统一报送。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申报材料由新闻出版总署受理,其他出版单位申报材料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受理。登记部门应在受理后20日内办理职业资格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3年,每3年续展登记一次。续展登记时,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于有效...

与河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相关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难吗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于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难度

  想要了解出版专业资格考试难不难的小伙伴,赶紧来瞧瞧吧!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难吗”,本文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资讯!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难吗

  难度肯定是有的,最主要还是要用对方法,有时候选择比努力更重要,考试通过,拿到证书才是王道。如果你学习能力和自制力很强自学考试不是问题。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2001年8月7日前,下同),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科目有哪些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科目:《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时长为3小时、《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6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且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拓展阅读:出版专业考试备考应该注意什么

  一、切忌反复听课,以听课代替看书记忆理解!原因是“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课件也是这样的作用,起到领进门的作用,如果你能看懂教材了,也就表明你已经进门了,这时候就需要深入理解记忆。如果自学效果不好,可以听老师的指导同步复习。

  二、不要以讲义为中心。讲义是教材的浓缩,是教材的升华,也是老师们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提取,但是因为这就放弃教材,无异于舍本逐末。中级考试的范围是中级辅导制定教材,也就是说,教材才是考试内容,而非讲义。对于知识结构,只有教材最完善,尤其是没有基础或者基础差的同学,理解教材是复习第一步,那些简单的定义概念,对于以后的大题非常有帮助。说白了,只有教材才能让你树立完整的知识结构,其他的无一能达到此目的。

  三、切忌到处找题做,觉得做多了就理解了。因为做100道题,掌握1道不如做10道题掌握10道。对于书上的例题,不管大小、难易...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范文


  专业技术人员述职报告实际上是个人综合性总结,是本人向上级组织汇报自己如何履行岗位职责,对一定时间和范围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评估的书面报告。

  述职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本人所任职和分管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所做的主要工作及成绩和经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教训,学习和思想情况,今后的设想。

  述职报告的结构包括开头、正文、结尾三个部分。具体写作要求是:开头应写上受文机关(××系列×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结尾一般写上“以上报告请审示”之类习惯用语。最后签署报告人姓名、注明写作时间。正文可分五个方面陈述:

  1、前言部分。写明何时任现职及现职名称;所分管的工作内容;对所任职务及工作总的评价和胜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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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总结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总结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总结【篇1】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三篇

  【导语】结的深度等于成长的速度,等于发展的速度。写好工作总结,帮你更快成长。《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个人总结三篇》是2;xx大楼,框架结构十二层,面积xxm2;xx公司家属宿舍楼,框架结构八层,面积xxm2;xx中学教学楼主楼,框架结构六层,面积xx m2;贵和园A区A、B、C、D、E、F栋,框架结构八层,面积xxm2;贵和园C区

  1、

  2、

  3、

  4、5栋,框架结构八层,面积xxm2;贵和园D区

  1、2栋,框架结构八层,面积xxm2;贵和园综合楼,框架结构八层,面积xxm2;刁坊中学教学楼,框架结构四层,面积xxm2。

  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施工中解决问题是常有的实际问题。一方面是从理论和实践上着手,解开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另方面虚心向别人学习,向经验丰富的施工员、工程师请教,并为自己积累解决问题的经验,不断总结收集、积累和整理。我们施工的xx大楼,框架十二层xx m2,该办公楼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工期短,在这样的条件下,土建工程和水电及其它配套工程要求同时竣工并交付使用。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我们精心筹划、精心组织,我大胆尝试,勇于实践,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结合平时积累的经验,把单位工程分别划定为若干个小单位工程,一般以轴线为界,由几个施工队同时进场施工。同时,各个施工队互相制约,要浇捣楼面梁板时,施工队同步进行,以减少施工缝等影响,工程质量的其它因素。另外,在施工时,要求安装工程和其它工程紧跟土建进度施工。以土建工程的进度带动安装等工程的进度。由于全体上下非常重视该工程的工作,使该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顺利竣工,被评为优良工程,现已交付使用,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使我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其中xx局办公宿舍大楼和xx办公楼被评为优良工程。

  三、用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把质量关

  大。派驻工地技术人员不但要熟悉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的质量除了施工技术因素外,还与使用的材料等级以及材料的使用量有很大的关系。有的施工单位只求经济效益,不顾质量,不惜偷工减料、降低材料等级。遇到这些情况,我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讲清道理,使其真正懂得使用低级劣质材料及偷工减料的严重后果,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对工程质量要严格把关,做到上下统一,齐心协力抓质量。

  四、对工作持认真负责的态度

  如何与质监部门配合好,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规定的质量等级,建设单位的负责精神关系密切。我常碰到这样的问题:砼用砂,按规定的含泥量是有限度的,而施工单位只从经济效益上出发,本来某一远处的砂是符合砼用砂规定的,但因运程远,带来运费高,那么成本亦高。

  往往舍远求近,将近处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运至工地。由此,必然会造成砼强度等级的降低,影响工程质量。又如,设计图纸清楚地标明钢筋等级、规格,有的施工单位偏偏绞尽脑汁,将一些劣质材料或以小充大安装到他认为结构不很重要的部位,现场验钢筋时问题会暴露出计质监部门配合,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直至达到设计及规范的要求。通过这样,把妨碍质量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我认为,搞建筑工程技术...

专业技术人员总结报告

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技术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总结报告、技术工作总结等,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携手共进、顽强拼搏、科技兴国、开创未来。更多工作总结请登陆出国留学工作总结范文网(m.liuxue86.com/gongzuozongjie/ )

  专业技术人员总结报告:本人自一九八九年任化工工程师以来,在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下,在本人的勤奋努力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以下谈谈我的几点工作体会。如有不够,敬请原谅。

  一、专业技术人员应充分理解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意义,应将专业技术和市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

  我认为,邓**同志倡导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深远意义,在于将专业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并应用到实践工作中,在转化过程中实现专业技术的升华,造就自己,体现个人对社会的价值。 将专业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我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91年,将我厂硫酸车间“一转一吸”生产工艺改为“二转二吸”生产工艺,原“一转一吸”生产流程所产生的二氧化硫转化率低,造成排放于空气的二氧化硫超标,产量低,影响了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又污染了环境。通过这次改造,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并通过了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的验收,硫酸产量由原来年产1.5万吨提高到2万吨,大大满足了我厂磷肥生产的需要。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减少了空气污染,改善了工人工作环境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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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栏目分享,希望帮助到广大考生!提前祝广大考生顺利通关哦!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条例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出版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出版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出版物市场的管理,保证出版物的质量,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理》和《音像管理条理》的有关精神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四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出版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该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出版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原则。通过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出版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出版专业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出版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则优聘任。

  第六条 出版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职务。(二)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以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和一级校对)职务。(三)高级资格(编审、副编审)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第九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五)取得博士学位。(六)本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七)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第十条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负责。新闻出版总署负责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新闻出版总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

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出国留学网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希望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两部门共同成立"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暨命题专家委员会"和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总署人事教育司,负责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6月。首次考试拟定于2002年9月进行。

  第四条 出版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第五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起,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第七条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出版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八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九条 为保证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组织出版专业的师资培训。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培训要有计划。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出版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十条 必须坚持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所有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第十一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新闻出版总署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各种与出版专业资格有关的考前培训,损害考生利益。

  第十二条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三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四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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