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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套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河套学院招生章程

  河套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本科公办大学,是以本科为主,同时还设有专科教育的院校。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河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河套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云中大街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专科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符合毕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颁发河套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河套学院学士学位证;符合毕业要求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颁发河套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

  1.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

  2.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我校2022年拟在内蒙古、山西、河南、广西、四川、贵州、新疆、江西、西藏等省区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外语语种:报考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我校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3.提档比例:在内蒙古自治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招生计

  划内录取,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按1:1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招生计划内录取。

  4.其他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录不满的情况,我校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报考文科、蒙授文科,理科、蒙授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阅档时,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投档分相同考生,文科与蒙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与蒙授理科依次比较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录取。

  6.报考体育本科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体育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按照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体育专业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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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套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河套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河套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河套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我院2016年计划在内蒙古、山东、河南、山西、甘肃、河北、吉林、四川、贵州、广西等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他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他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院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报考普通文科、普通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阅档、择优录取;

6. 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体育测试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本科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美术类专科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专科承认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其他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专科艺术类专业只招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9.学费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元――6000元,校企合作专业另加实践技能培养费;

10.住宿费:800--1500元/年•人(8--4人间)。

四、其它

1.河套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河套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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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套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河套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2年河套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河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河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习形式: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河套学院
8、招生计划:2230人,其中本科:100人,高职高专:2130

9、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俄语教学,非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10、英语专业要求口语测试合格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12、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专业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它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校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我校艺术类专业只招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我校美术类专业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专业承认本校和其它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

6、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7、学费标准:在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5500元

8、住宿费:700元/年•人(8人间)

三、其它:

1、河套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河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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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套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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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我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我院2013年在内蒙古、山东、河南、山西、甘肃、河北、吉林、四川八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2.外语语种:报考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英语专业要求口语测试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他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5.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他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院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报考我院美术类本科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统考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美术类专科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专业承认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其他院校相应专业合格成绩。专科艺术类专业只招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7.学费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2800元――5500元;

8.住宿费:800--1500元/年•人(8--4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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