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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运城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运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 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运城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代码:1012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通知书签发人:姚纪欢,职务:院长。

学校校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1.ycu.edu.cn/zhaosheng/。

邮 箱:ycxyzs@ycu.edu.cn

信访邮箱:jjjcs@ycu.edu.cn

联系电话:0359-2090807、0359-2090661、0359-2090662。

邮政编码:044000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运城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拟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运城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运城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积极响应省委促进富民强省“六大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应用型、地方性、教学型”办学定位和转型提质工作要求,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大学。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严格遵照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2016]5号文件。

(一)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

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校企合作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

根据社会需求和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三)坚持“基数保全面,增量保重点”的原则

基数保全面是指现有专业的招生不能因为一时的就业率偏低而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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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运城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8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运城学院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运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地方性综合普通本科院校,隶属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山西省教育厅管理。

 

第二条    证书的颁发:本科、专科统一颁发运城学院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我校面向全国二十三个省(市)招生,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

 

第三章院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0123)          

第五条   学校校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33号

第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E-mail:zsxc@ycu.edu.cn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联系电话:0359-2090807 (传真)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096225    2095233    负责人:张作伟(13008019589)

 

 

第四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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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运城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9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三章院校基本信息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我院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但对艺术类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专业要结合相应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如果不能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并且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酒店管理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酒店管理专业新生入学时要进行面试,不合格者转入专科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汉语言文学(文秘方向)专业新生入学时要进行面试,不合格者转入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二十一条  对于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以及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无法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他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我院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分别报各省级招办,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公寓费、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杂费。

                                                            

第六章     其它

     经济管理(经营法学方向)、商务日语、旅游日语三个专业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较高。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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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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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运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地方性综合普通本科院校,隶属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山西省教育厅管理。二级学院为运城学院师范分院和运城学院稷山师范分院,隶属运城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二条    证书的颁发:校本部本科、专科以及二级学院学生统一颁发运城学院毕业证书,其中二级学院的学生毕业证书内芯填写“运城学院师范分院”、“运城学院稷山师范分院”字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我院面向全国二十四个省(市)招生,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

 

第三章院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0123)          

第五条   学校校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33号

第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E-mail:zsxc@ycu.edu.cn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联系电话:0359-2090807 (传真)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096225    2095233    负责人:杨因保

第四章 二级学院基本信息(两个)

第十条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师范分院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稷山师范分院

第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sxycsf.com     学校网址:http://www.ycxyjsfy.com

第十二条  学校校址:运城市府东街172号      学校校址:稷山县西北街路139号                       

第十三条  办学类型:二级学院。              办学类型:二级学院

第十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性质:公办                   

联系电话:0359-2228768 2227185               联系电话:0359-5583988  5583637

负责人:陈艳芳                                     负责人:邓贵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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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运城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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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运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地方性综合普通本科院校,隶属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山西省教育厅管理。二级学院为运城学院师范分院,隶属运城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二条    证书的颁发:校本部本科、专科以及二级学院学生统一颁发运城学院毕业证书,其中二级学院的学生毕业证书内芯填写“运城学院师范分院”。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我院面向全国二十四个省(市)招生,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

 

第三章院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0123)          

第五条   学校校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33号

第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E-mail:zsxc@ycu.edu.cn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联系电话:0359-2090807 (传真)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096225    2095233    负责人:杨因保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我院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一条  山西省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达线后,进档考生,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山西省以外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达线后,根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达线后优先录取器乐考生,其他学生根据专业课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考生录取时对语文单科成绩有要求;报考英语和日语专业考生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报考财务管理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考生录取时对数学单科有要求。如果不能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并且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酒店管理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酒店管理专业新生录取后要进行面试,不合格者转入专科其他专业。

第十四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对于肢体残疾、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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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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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运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地方性综合普通本科院校,隶属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山西省教育厅管理。运城学院师范分院为运城学院二级学院,隶属运城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二条  证书的颁发:本科、专科以及二级学院学生统一颁发运城学院毕业证书,其中二级学院的学生毕业证书内芯填写“运城学院师范分院”。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我院面向全国二十四个省(市)招生,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

 

第三章院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0123)          

第五条   学校校址:运城市河东东街333号

第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E-mail:1242765697@qq.com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联系电话:0359-2090807 (传真)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2096225    2095233    负责人:杨因保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我院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一条  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山西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山西省外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进档考生器乐专业优先录取,声乐专业按照专业课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舞蹈方向)专业录取: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从高到低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考生录取时对语文单科成绩有要求;报考英语和日语专业考生录取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报考财务管理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考生录取时对数学单科有要求。如果不能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并且考生本人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酒店管理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酒店管理专业新生录取后要进行面试,不合格者转入专科其他专业,如果不同意转入其他专业的做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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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运城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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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 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运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运城学院 (学校代码:1012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学校校址:运城市复旦西街1155号(政法系、教育与心理系、国际教育学院:运城市河东东街333号)。学校网址:http://www.ycu.edu.cn 。联系电话:0359-2090807 、0359-2090661、0359-2090662。邮政编码:044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运城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校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运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运城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运城学院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四章  录 取

第八条    运城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    所有招生专业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条    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对于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以及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无法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不予录取。其他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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