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栏目诚心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注会师《税法》章节复习要点”,想要了解更多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复习要点: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额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建筑业
子目 | 计税营业额 | 不包括 |
从事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 | 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 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 |
从事建筑劳务的分包业务 | 总承包额扣除分包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