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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18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

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本科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290,浙江省代码:009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独立学院,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校址:桐庐校区:浙江杭州桐庐环城南路66号,邮编:311508;教工路校区:浙江杭州教工路149号,邮编:310012。

  第八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桐庐校区就学。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依托浙江工商大学办学,为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2004年11月由教育部予以正式确认。

  第十一条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下设管理学院、经法学院、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理工学院和数学教研部、社科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共有32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本科学生8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地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五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录取参考以下原则执行:

  (一)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 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三) 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浙江省除外)。

  (四) 浙江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

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考招生简章 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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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53。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八条 就学地点: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1980年成立杭州商学院,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九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学校13个一级学科入选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6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十二五”优势专业11个、省“十二五”特色专业9个、省“十三五”优势专业11个、省“十三五”特色专业6个。学校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前20强、全国财经类大学排行前10强、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

【2013高考招生】浙江工商大学2013高考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 2013高考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座落于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市,是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的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1980年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

  第五条 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九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资格。

  第六条 学校下设23个学院和50余个研究机构,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1个招生领域),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15个省级重点专业、6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生26500余人(含独立学院);专任教师1570余人,博士生导师55人,正高职称259人,副高职称684人,博士597人。

  第七条 学校分下沙校区和教工路校区,分别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和杭州市西湖区,占地面积12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8万平方米。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投档成绩相同者,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结果,择优录取。

  (三)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

  (四)浙...

北京工商大学考研招生简章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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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控制它的宽度;你不能左右他人,但你可以把握今天;你不能样样胜利,但你可以事事尽力。备战考研的考生们一定要加油!出国留学网考研招生简章频道为您首发2015北京工商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部(处)是具体负责全校学科建设和学位管理,以及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管理、思想教育的机构,下设学科建设和学位管理办公室、招生管理办公室、培养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包括就业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等部门,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已形成了一支专业水平高、认真负责、富有效率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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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商大学 国标代码:10011

  北京工商大学是在1999年6月由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总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合1229.5亩),分为良乡校区、阜成路校区和白云校区。我校2012年入学的学生一年级在良乡校区学习,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内。轻工纺织食品类(轻化工类)、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类(化学与生物技术类)专业的学生一年级后在阜成路校区学习,其他专业的学生三年级后在阜成路校区学习,阜成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11)号。

  第三条 学校专业优势突出,覆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培养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人才。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类)和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根据培养要求,我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第八条 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北京一批次录取中,我校一批次招生专业均单独预留2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收二志愿高分考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为“211”院校,具体分专业录取的原则不变。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将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原则上为3~5分,具体数值的设定以符合考生最大志愿满足率为标准,由网上录取系统自动分配专业。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进行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实际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其 他

  第十四条 目前我校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其中英语专业学费为5000元,艺术类(含广告设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其它专业学费为4200元或4600元。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方案,将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的规定,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阜成路校区标准分别为550元或900元,良乡校区标准分别为750元、1200元和1500元)的住宿费用...

浙江工商大学2016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体育高考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6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工商大学2016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更多体育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工商大学2016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是我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学校坐落于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市,是浙江省、商务部、教育部共建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具备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设有23个学院和50余个研究机构,全日制普通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6500余人。

  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进一步推动我校竞技体育运动,繁荣校园体育文化,2016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6年浙江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游泳、篮球(女)。

  2.招生人数:不超过36名,本科层次;各项目具体招收人数根据报考情况与运动水平进行确定,其中篮球5人。

  3.招生范围: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理科考生(2015年我校在浙江、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安徽、江西、福建、海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甘肃、宁夏、湖南、湖北、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贵州、新疆等地区有高考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及标准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与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2月29日为截止日期。

  2.报名程序:

  (1)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要求的考生,请于2016年2月29日前填写好《浙江工商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寄送材料:考生须于2016年2月29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用特快专递(EMS)寄至:浙江工商大学体育工作部办公室严小虎老师收(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邮编:310018),并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报名表发邮件至

浙江工商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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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商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 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的重点大学。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7700余人,含本科生22600余人、研究生3600余人、留学生近1500人。

  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进一步推动我校竞技体育运动,繁荣校园体育文化,2017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游泳、女子篮球。

  2.招生人数:不超过35名,本科层次;各项目具体招收人数根据报考情况与运动水平确定。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

  3.招生范围:我校有高考招生计划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理科考生(2016年我校在浙江、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山东、安徽、江西、福建、海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甘肃、宁夏、湖南、湖北、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贵州、新疆等地区有高考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及标准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注:①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招办统一组织的2017年高考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的要求,自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三、报名时间与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为截止日期。

  2.报名程序:

  寄送材料:考生须于2017年2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用特快专递(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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