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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关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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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的考生注意了,浙江2023年度的高职招生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了方便各位考生做好提前准备,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浙江关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有需要的考生可收藏本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浙江关于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安排通

  各试点高校: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高职提前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试点高校是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方案须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二、从严实施过程管理,全力保障公平公正

  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等文件明确的工作规范,落实落细过程管理。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报考条件、素质特长项目等重要信息的审核程序,确保合理合规、真实有效,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评卷录取准确公平。要加强对考官、涉考工作人员的遴选、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利益关系者回避”“违规评委黑名单”等制度,所有参加考评的人员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要加强对考生成绩、名单等重要数据进行两人以上的独立核对校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安全。要加强各项工作痕迹管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回溯机制”有效运行,做到查之有据。

  三、优化完善招考方案,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试点高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兼顾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综合测评方式和内容,强化对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突出对学科特长、核心素养、创新潜质和职业性向等方面的考查。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应用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实现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的综合评价。

  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试点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平稳推进、分类指导、科学施策、确保公平的原则,彻底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及时整改完善。涉及招生办法、措施完善调整的,要加强风险分析,借鉴同类高校的调整经验与风险化解策略,应对...

与浙江高职招生工作安排相关的考试信息

​浙江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通知

​浙江高职提前招生 ​浙江高职提前招生说明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做好浙江省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特发布招生工作通知,详细的通知内容已整理如下,浙江参加提前招生的朋友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供浙江考生参考阅读。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高校: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高职提前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试点高校是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方案须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二、从严实施过程管理,全力保障公平公正

  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等文件明确的工作规范,落实落细过程管理。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报考条件、素质特长项目等重要信息的审核程序,确保合理合规、真实有效,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评卷录取准确公平。要加强对考官、涉考工作人员的遴选、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利益关系者回避”“违规评委黑名单”等制度,所有参加考评的人员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要加强对考生成绩、名单等重要数据进行两人以上的独立核对校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安全。要加强各项工作痕迹管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回溯机制”有效运行,做到查之有据。

  三、优化完善招考方案,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试点高校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兼顾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综合测评方式和内容,强化对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突出对学科特长、核心素养、创新潜质和职业性向等方面的考查。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应用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实现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的综合评价。

  四、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试点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平稳推进、分类指导、科学施策、确保公平的原则,彻底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及时整改完善。涉及招生办法、措施完善调整的,要加强风险分析,借鉴同类高校的调整经验与风险化解策略,应对举措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切...

与浙江高职招生工作安排相关的高考招生

2023年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安排

福建的考生注意了,福建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考试志愿填报时间定于4月份,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可供参考。

2023年福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为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高职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职业技能测试的疫情防控、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织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主考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20〕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0〕4号)执行。各主考院校根据测试工作需要,可自行选定若干合作院校或设置若干考点。

3.职业技能测试于2023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35号)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

湖南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湖南高职单独招生 湖南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湖南的考生注意了,湖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度的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有需要的考生可以提前收藏本篇文章。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南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使用。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湖南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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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湖南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高职单招招生 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 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了解高考报名,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政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体检

  考生报名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身体检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按照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高考补报名且已缴纳报考费、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市地招考机构另行通知。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2020年5月8日9:00开始,2020年5月11日16:00截止。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二)网络远程面试(面谈)

  2020年5月17日,招生院校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考生报名人数多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院校,须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考生报名人数少于核定计划数的院校,可以组织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具体工作安排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三)考生录取

  1.时间安排。2020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0年5月17日至24日。考生参加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4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5月25日,龙招港公布高校征集志愿计划和报名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2020年5月25日至29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征集志愿高校报名参加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9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2020年6月3日前,各高校须到省招考院办理高职单招录取手续。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情况,可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其中,对普通高中学生,可依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对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可依据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行上网打印,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学校提供;职业高中、中专学生成绩单由学校提供;技工学校学生由本人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学校提供成绩证明。

  3.特别说明。考生参加高职单招,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被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四)考生报到

2023年山西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山西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山西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目前山西在岗的乡村医生注意了,山西招生考试网发布了全省在岗乡村医生实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考试报名从12月15日开始,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考试报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山西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3年山西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安排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实施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项目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21]2号)《山 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的通 知》(晋卫基层函〔2022〕8 号)文件,我省2023年继续实施在岗乡村医生实行高职院校单独招 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专业

  2023年全省在岗乡村医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由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承担。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设临床医学、中医学和针灸推拿专业,忻州职业技术学院设临床医 学、针灸推拿专业。共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1000名在岗乡村医生,招生列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全省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或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的在岗村卫生室工作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安心本职,自愿长期在村卫生室岗位工作的人员;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完成学业者。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还须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参加学历提升教育项目。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三)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12月15日8∶00—16日18∶00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网上报名。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四)现场确认时间

  12月16日8∶ 00—17日18∶00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 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 “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报名信息 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书》。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12月16日-17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 采集及考生身份证信息校验,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 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 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下载《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

内蒙古2019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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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内蒙古高职单招考试信息,小编为大家提供内蒙古2019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内蒙古2019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已经出炉,何时填报院校?何时考试?一起来看看!

  1.编制招生计划

  2018年12月5日前, 高职院校网上编制招生计划。

  2.报送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5日前,高职院校向自治区考试中心报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公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12月20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公布。

  4.填报报考院校

  12月20日— 26日,考生网上填报报考院校。

  5.组织考试

  2019年1月15日前,各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各科目考试及相关环节考核(含面试、技能考核等)。

  6.征集志愿

  2019年3月4日—8日,未完成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的高校,再次征集考生志愿。

  7.征集志愿考生完成考试

  2019年3月31日前,征集志愿的考生完成各科目考试及相关环节考核(含面试、技能考核等)。

  8.上报考生成绩

  考试结束后7日内,各高职院校将单独招生考生成绩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9.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9年1月25日前,各高职院校将首次填报志愿的考生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年4月20日前,各高职院校将征集志愿的考生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0.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下旬,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统一公示所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拟录取考生名单。

  内蒙古2019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时间及地点

  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2019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做出安排。2019年我区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实行统考,其他艺术类部分专业实行联考。

  美术类专业统考

  1.考试时间

  2019年1月14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2.考试地点

  分别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海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的考生)、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11个盟市设立考点,考生在本盟市或相应盟市参加美术类统考。

  音乐类专业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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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8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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