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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理工学院是几本大学 是不是公办

关于燕京理工学院 燕京理工学院是一本吗 燕京理工学院是公办吗

  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小伙伴比较关心燕京理工学院是不是公办学校,属于几本?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燕京理工学院是几本大学 是不是公办”,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燕京理工学院是几本

  首先,这一点希望大家清楚,教育部门并没有说燕京理工学院是二本还是三本大学,燕京理工学院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到底是二本还是三本要根据所在省份(市)招生批次确定(目前高考是按照省份招生,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在第三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三本大学,既有二批又有三批招生的,通常也认为是三本大学)。

  燕京理工学院在河北是本科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燕京理工学院是本科大学(自2016年开始,河北省高考将本科三批并入本科二批招生,自2020年开始,河北省高考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普通本科批次招生);如果你不是河北考生,燕京理工学院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燕京理工学院是二本大学。

  燕京理工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燕京理工学院是一所民办高校,该校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入选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燕京理工学院简介

  燕京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中国优秀独立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燕京理工学院,2016年入选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河北省首批转型发展示范高校。

  燕京理工学院现设有工学院、生命与健康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学院、会计学院、国际商学院、文法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体育学院10个二级学院和思政教研部,有68个本科专业以及29个专科专业,其中物联网工程、会计学等9个专业入选河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构建了以工学、管理学为主,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工、管、艺、文、经、理、法、教育、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燕京理工学院先后荣获“河北省园林式单位”、“河北省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等荣誉称号。在2020年武书连排行榜中综合实力雄踞河北榜首,连续六年获得河北省年检优秀单位,多年被权威媒体和机构评为“品牌实力民办大学”、“全国最具影响力民办大学”。

  拓展阅读:燕京理工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动化、审计学、视觉传达设计;

  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省级)专业:法学、会计学、物联网工程、物流管理、制药工程、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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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湖北理工学院是不是公办相关的高考院校

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北理工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北理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湖北理工学院

国标代码:10920

办学类型、形式: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专科

男女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招生范围:全国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原则:

1、我校将按照有关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录取。

2、录取时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在湖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某一专业录取时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考生,专业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如计划还未录满,再录依次录取后续专业志愿考生)。

5、我校对于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

与湖北理工学院是不是公办相关的招生简章

广东理工学院是一本吗 是不是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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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小伙伴比较关心广东理工学院是不是公办学校,属于几本?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广东理工学院是一本吗 是不是公办学校”,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广东理工学院是几本

  首先,这一点希望大家清楚,教育部门并没有划分广东理工学院是二本还是三本,毕业证上只有本科和专科之分,是几本只是民间的说法,到底是二本还是三本通常是根据该大学在各省份招生批次来决定的(目前高考是按照省份招生,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二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在第三批次招生的话,通常说该大学是三本大学,既有二批又有三批招生的,通常也认为是三本大学)。

  广东理工学院是民办还是公办

  广东理工学院是民办高校,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科为特色,文、经、管、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广东理工学院简介

  广东理工学院坐落于粤港澳大湾面积最大和最具潜力的主体城市肇庆市。学校现共有3个校区(高要校区、玑东校区和鼎湖校区),占地总面积1520.6亩。学校全日制在校生30500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

  广东理工学院设有经济管理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等现有9个二级院系,另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基础课教学部。现共有33个本科专业和26个专科专业,拥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6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经、管、文、艺术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广东理工学院多次获得国家、省级的表彰和授予荣誉,主要有: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连续十年被授予“广东高等教育院校(民办)竞争力10强单位”称号,先后获得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科研单位、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基地、国家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广东省高校电子商务人才孵化基地等称号。

  拓展阅读:广东理工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省级重点培育专业(2个):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

  校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校级特色专业(1个):数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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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是211还是985 是公办还是民办

关于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是985吗 湖北理工学院是不是公办

  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有小伙伴比较关心湖北理工学院是不是公办,是211学校吗?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北理工学院是211还是985 是公办还是民办”,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北理工学院是211还是985

  根据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湖北理工学院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

  全国共有115所211大学,39所985大学,其中湖北有7所211大学,2所985大学,而且教育部门不再接受211和985大学申报。

  湖北理工学院是公办吗

  湖北理工学院是公办大学,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湖北理工学院简介

  湖北理工学院占地14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6.5万平方米。

  湖北理工学院设有20个教学院部,有工、理、经、管、医、文、教、艺8个学科门类和62个本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药学”、“土木建筑工程”等5个楚天学者设岗学科。其中,“临床医学”学科在2021年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环境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和“药学”4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群”为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9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专业6个;省级一流课程7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4门;有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4个。

  拓展阅读:湖北理工学院王牌专业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环境工程;

  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

  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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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大学招生章程 2016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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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艺术类考生等。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0920),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邮政编码:435003)。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工作处。学校还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专科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并对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中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招生工作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湖北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pu.edu.cn)、湖北理工学院主页(www.hbpu.edu.cn)、招生工作处电话:0714-6350612、6359652、6372166、6371957、6356616(兼传真)、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并在招生录取时不再强行调剂录取,该专业未完成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

2012年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湖北

湖北理工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湖北理工学院 (院校国标代码:10920)

第三条 办学类型、形式 :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 : 湖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邮政编码:435003)。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招生工作处作为学校招生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通过湖北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pu.edu.cn)发布本校招生信息。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2012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对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四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招生专业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我校本科英语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应用英语、英语教育和商务英语专科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第十六条 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其录取办法按照《湖北理工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办理。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

湖北理工学院录取分数线()

湖北理工学院录取分数线 高校录取分数线
高考分数线是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因此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的小编为您收集整了此内容。本页内容主要是湖北理工学院在地区的高考分数线资讯。谢谢您的访问!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够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类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湖北   性质类别:理工类
通讯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联系电话: 0714-6350612
E―mail : hsitzs@hotmail.com
网    址:http://www.hb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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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分数线 湖北理工学院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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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相对于平均分,录取线差更具参考价值,而且是高考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

所谓录取线差该院校当年平均录取分数与其在所在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差值,中国教育在线建议考生用“录取线差”来分析。由于每年高考模式不一、高考试卷难度有别,造成各个院校各年度的录取分数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但是通过大量的统计和分析,我们发现,对多数院校来说,尽管录取分数波动较大,但其录取线差一般波动不会太大。所以应该逐年计算目标...

湖北理工学院2017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北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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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理工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艺术类考生等。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0920),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注册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邮政编码:435003)。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工作处。学校还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专科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并对本、专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招生工作处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中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 招生工作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湖北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pu.edu.cn)、湖北理工学院主页(www.hbpu.edu.cn)、招生工作处电话:0714-6350612、6359652、6372166、6371957、6356616(兼传真)、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提高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机会公平”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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