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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湖南专升本 湖南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湖南的考生注意力,湖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2023年度的湖南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办法,有想要报考2023年的湖南专升本的考生追考试信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3年湖南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高校

2023年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本科高校为全省省属本科高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除外)和独立学院(招生高校名单见附件1)。独立学院专升本工作由其母体高校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专升本计划,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各校办学及生源情况,统筹安排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招生高校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规模,重点安排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各校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另行公布。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即面向2023年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招生计划。

(二)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同)毕业生计划。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各本科高校单列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三)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及在外省高职(专科)就读(或毕业后)具有我省户籍且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省教育厅根据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合理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办法见《湖南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2)。

2.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3年3月底)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与湖南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的考试信息

2012湖南高考志愿填报: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湖南 高考 工作
为做好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办法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1〕11号)文件执行。

  二、考试

  2.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实行文理科分卷考试,外语听力成绩(满分30分)计入外语总分;“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原始分)为300分,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三科试题由我省统一命制,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南卷考试说明》。其他科目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其中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个科目的命题依据分别为《教育部考试中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科综合科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理科综合科考试大纲的说明》(课程标准实验版)。

  全国统考(含我省自主命题)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和职高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各级考试机构和高校要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教育厅、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扩大。

  3.“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应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报考,不能兼报两个科类。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含听力)、文科综合,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含听力)、理科综合。

  4.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可在文、理科类中任选一类参加高考(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并参加艺术类、体育类相应专业的专业考试。具体办法分别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1〕12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2〕1号)执行。

  5.外语专业不单独设类,按高校投放计划的意向...

与湖南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的高考志愿填报

湖南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高考招生 湖南高考招生 2018高考招生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时间和办法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17〕12号)执行。

  二、考试

  4.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实行文理科分卷考试,外语听力成绩(满分30分)计入外语总分;“文科综合”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各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以上科目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命题依据为教育部考试中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

  全国统考的试题、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各级招考机构和高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教育厅、省招委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扩大。

  5.“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应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报考,不能兼报两个科类。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含听力)、文科综合,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含听力)、理科综合。

  6.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可在文、理科类中任选一类...

2014年平凉中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中考 2014中考 2014平凉中考招生办法

  以下2014年平凉中考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由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教厅〔2009〕51号)精神,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和均衡发展,巩固“两基”成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有利于和新课改衔接的原则。以中考为引导,促使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课程改革有效衔接,推进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有利于初中组织教学的原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上好国家课程,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育评价办法。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外语听力占20%)单独制卷,为A、B卷形式,分值各150分(A卷100分、B卷5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分值150分(按80:70比例,其中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各占20分); 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分值100分(按1:1比例)。

  2013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成绩按100%计入2014年普通高中录取总分。因休学或其他正当原因造成无八年级地理和生物中考成绩的本市考生,持有关证明到县(区)教育局申请补考,参加2014年全市统一组织的八年级地理和生物考试。

  2014年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分值100分(按1:1比例),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学校对调监考,统一集中阅卷,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封存成绩,待2015年高中录取时启用。

  为了强化学校体育教学和体育锻炼,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体育与健康按照《平凉市2014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以总分30分计入高中录取成绩。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和考评,成绩均以等级呈现,初中毕业必须达到合格(C等)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时,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达到良好(B等)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必须达到合格(C等)以上。

  四、考试时间

2014年平凉中考时间安排

  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进行,批准缓考的学生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和缓考学生补考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安排。

  

2013长江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高考招生

  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 2013年我校在湖北省继续开展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试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13年长江大学自主选拔分为“长大计划”和“长新计划”两个部分:长大计划:面向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体健康,有一定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具有2013年高考资格的湖北文史类、理工类考生。 长新计划:面向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体健康,具有农村户籍和 2013年高考资格的湖北文史类、理工类考生。

  一、“长大计划”实施办法

  1、招生对象

  凡具备201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省高中毕业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一定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

  (2)在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州)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地级市(州)及以上表彰者。

  (3)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级奖励的学生,或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的获奖者。

  (4)具有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地级市(州)及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在地级市(州)及以上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竞赛中获奖者。

  (5)综合素质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者其它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

  2、招生计划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执行。

  3、选拔方式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考生需根据个人兴趣与志向撰写一篇自荐信。学校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综合考核。

  考生应根据自身获奖情况和兴趣特长在文史类组、理工类组、特长组和综合组等测试组别中慎重选择,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测试。

  文史类组:在文学创作、外语口语交流、演讲等方面有一定特长或获奖的学生均可报考。理工类组: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技术方面有一定特长或获奖的学生可报考。

  特长组:

  ⑴在美术创作、声乐表演、器乐演奏、舞蹈表演等方面有一定特长或获奖的学生均可报考。

  ⑵在田径、球类、智力运动等方面有一定特长或获奖的学生均可报考。

  综合组:在校期间综合素质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者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秀学生可报考。

  学校将根据考生特长和报名时选定的组别,对考生分组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将根据不同性质采取能力与特长展示、分组讨论、提问交流等三种形式进行。

  4、优惠政策

  凡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合格资格、高考成绩达到省二本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体检、政审合格,学校将予以录取;分数达到我校校线的考生,享受在其高考投档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参加所有二本专业的排序。

  二、“长新计划”实施办法

  1、招生对象

  凡具有201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和湖北农村户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

  2...

湖南2018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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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考治招。要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以平安高考为目标,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管理工作。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命题、制卷、试卷分发、拉运、保管、考试实施、答卷回收各环节保密管理要实现无缝链接,尤其要加强考试实施期间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同时要加强考试信息系统安全、涉考人员人身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研预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第二章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四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学校负责,并安排专人将考核结果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负责(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并填写《2017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第三章 体检与考生档案

  第六条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各市、县(区)招委会要严格选择体检医院和选聘体检工作人员,并对所选聘人员进行认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要采取切实措施,完善程序,确保无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体检结论要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填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所作的体检结论无效。体检表填写要字迹清楚,数字准确,涂点规范,以保证信息采集准确。体检结论要反馈给考生。

  第七条 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最终裁定。有关体检的详细规定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河北2015年高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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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1.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4]27号)执行。

  2.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⑵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⑶参加保送招生的考生;

  ⑷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⑸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⑹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3.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⑴报名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参加对口招生报名,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⑵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必须在国家划定的我省贫困地区,且在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参加高考报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负责。应届生学籍审查工作由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高中学籍管理部门审查;户籍审查工作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结合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必要时请公安部门配合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贫困地区户籍和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并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由报名点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进行集中公示,并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汇总、审核,合格名单及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

  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少年班的报名条件,见学校当年少年班招生简章;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⑷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须符合我省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段毕业后复读时间)。在学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在户籍省办理登记证的,须到经常居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由报名点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⑸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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