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名:HunanUniversityofChinese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第三条学校概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有13所附属医院,2个校办合资企业。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1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建设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1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中医药科研实验室7个;有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3个、国家重点中医专科(专病)中心11个。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四条本科招生专业:学制七年:中医学(本专业为七年制本硕连读,分为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外科学五个专业方向);
学制五年: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
学制四年: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英语、应用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专科招生专业(学制三年):针灸推拿、护理、中药。
第五条2013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科类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七条各招生专业男女不限。
第八条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九条护理学(含涉外护理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即将已投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