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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2019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9招生章程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湖南城市学院2019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湖南城市学院2019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湖南城市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离长沙市中心城区55公里,交通便利。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5.0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45亿余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89万册。

  第三条 学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新型城市化主战场,培养“品学兼修、知行统一”、具有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2012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高水平接受教学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7年获批“湖南省2020-2023年拟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单位”和“湖南省平安高校”。

  第五条 现有教职工近130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414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及省级以上人才工程124人(次)。

  第六条 学校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设有城建类、信息制造类、管理服务类和基础类等四大类学科专业群,12个教学学院,5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为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第七条 学校拥有以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代表的27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学校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等27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

  第八条 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益阳市人民政府在学校联合成立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学校与南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办了省内首个“乡村振兴规划学院”。与益阳市、祁阳县等10余个政府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第九条 学校拥有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土木工程检测中心、湖南城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校办企业。其中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六项甲级资质,在湖南省二本院校中独一无二,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年产值达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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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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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 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27。

  第四条 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现有校园面积1568亩,建筑面积53.4万多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14.1亿余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76万多册,电子图书2.4万册。

  第五条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7人,专任教师918人,其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省级教学名师4名,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3人,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10人,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58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3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763人。

  第六条 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理、文、管、教、艺等多学科的本科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主要培养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经营、城市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七条 学校目前设置了11个二级学院,开办了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53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

  第八条 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湖南城市学院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简称中新合作办学)。

  第九条 学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等荣誉称号,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第三章 招生层次与范围

  第十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包括有体育、艺术特长)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的文科、理科、外语、体育、艺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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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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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城市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 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City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现有校园面积1568亩,建筑面积53.4万多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8.6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76多万册。

第五条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7人,专任教师932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人,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1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18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747人。

第六条 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理、文、管、教、艺等多学科的本科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主要培养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七条 学校目前设置了16二级个学院,开办了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50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

第八条 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湖南城市学院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简称中新合作办学)。

第九条 学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第三章 招生层次与范围

第十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包括有体育、艺术特长)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的文科、理科、外语、体育、艺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网络与新媒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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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 湖南城市学院英文名为“HunanCity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现有校园面积1568亩,建筑面积54万多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8.5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2亿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60多万册。

第五条 学校现有教职工1170人,专任教师884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人,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 1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1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701人。

第六条 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理、文、管、教、艺等多学科的本科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主要培养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七条 学校目前设置了16二级个学院,开办了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46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

第八条 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湖南城市学院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Whitireia Community Polytechnic,New Zealand)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简称中新合作办学)。

第九条 学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湖南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第三章 招生层次与范围

第十条 学校招生的对象为:普通高考 (包括有体育、艺术特长)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的文科、理科、外语、体育、艺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具体各省招生科类、计划和专业以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英语、商务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与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湖南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
湖南城市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湘城院发〔2012〕4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  湖南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 湖南城市学院部标代码:11527,英语名为“Hunan City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位于湖南省益阳市,现有校园面积1868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文明单位”。

第五条  学校现有固定资产近10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7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总量150多万册,建有CNKI知识网络二级站和电子阅览室。

第六条  学校现有教职工1080人,专任教师780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14人,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 9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39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515人。

第七条  学校是一所涵盖理、工、文、管、教、农等多学科的本科学校。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主要培养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营、城市文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八条  学校目前开办了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城市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英语、社会体育、体育教育、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生物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广告学、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等 39个本科专业和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专科专业;其中城市规划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水排水工程、社会体育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

第九条  学校现有4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和6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其中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拥有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科技咨询和工程咨询四项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市政设计、工程测量三项乙级资质。学校被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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