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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湖南工商大学招生章程 湖南工商大学2022招生简章

  湖南工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小组公布了2022年湖南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工商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南工商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工商大学,国标代码为10554,英文名称为“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第三条 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北校区位于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学校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要求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组织本科招生,同时面向湖南省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优质生源以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的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投放原则。

  第九条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类)...

与湖南工商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重庆工商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

第三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第五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 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学校代码: 11799。

第八条 学校办学基本条件: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1952年,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

学校有70余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是重庆市“十佳园林单位”,占地面积2732亩,校舍建筑面积96.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45.05万余册,中外文报刊2386份。

学校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近800人,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教师近120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5人。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学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HKA02DNR20000002O)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招生就业处、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2016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按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生源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

与湖南工商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浙江工商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大学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浙江工商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工商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七条 就学地点:统一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九条 浙江工商大学的前身是1911年创建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1980年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

第十条 学校拥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法学、理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九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第十一条 学校下设23个学院和50余个研究机构;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覆盖21个招生领域);设有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食品)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浙江省“十二五”优势专业、67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900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本科生22800余人、研究生3300余人,学历国际生750余人。截止2015年底,学校有教职工2210人,其中专任教师1719人,博士生导师71人,正高职称280人,副高职称701人,博士698人。

第十二条 学校占地面积129.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7亿元,教学用计算机8800余台。图书馆纸质图书274万册,数字资源13500GB。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 、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计划录取人数的105%以内。

第十六条 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

2016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工商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商大学 国标代码:10011

北京工商大学是在1999年6月由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总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合1230.6亩),分为良乡校区和阜成路校区。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内,阜成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11)号。原则上学校2016年入学的学生在良乡校区学习。

第三条 学校专业优势突出,覆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培养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人才。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学(设计学类)等。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

第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合格(达到满分的60%)。设计学类专业参照学校2016年美术类招生简章有关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照学校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有关要求,合作国家为以英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故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面向北京考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等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学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分专业。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其他

第十四条 目前学校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其中商务英语专业学费为5000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统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风险和精算)、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50000元,其它专业学费为4200元或4600元。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方案,将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的规定,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阜成路校区标准分别为550元、750元或900元,良乡校区标准分别为90...

201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1年201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1年2011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国标码:13630)是由北京工商大学主办,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北京佳成远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作者提供办学所需各项硬件条件的投资和建设。其招生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统一网上录取。
 
第二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依法办学。
 
第三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1年招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校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
 
第五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主要培养经济管理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2011年计划招生人数为1200人,招生专业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和艺术类4个学科门类11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金融理财师方向)、保险学(金融保险方向)、财务管理(证券投资方向)、市场营销、会计学(CPA国际化方向)、会计学(英国ACCA方向)、英语(商务英语方向)、广告学(广告策划与经营管理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与传媒艺术设计方向)。
 
第六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制为4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以独立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学院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学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  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条  本校学生全部住宿。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为确保考生利益,维护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秩序,学院要求考生留下在录取过程中能与考生...

2013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2013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3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2013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国标码:13630)于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招生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统一网上录取。

 

第二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依法办学。

 

第三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3年招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校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

 

第五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主要培养经济管理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招生专业为经、管、艺3个学科门类9个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投资学、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文化产业管理(其中金融工程、国际商务、审计学专业是2+3本硕连读的国际项目)。

 

第六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制为4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学院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学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  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条  本校学生全部住宿。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为确保考生利益,维护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秩序,学院要求考生留下在录取过程中能与考生及家长直接取得联系的电话号码。考生应保证所提供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规定招收符合条件的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对于江苏考生,投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2014年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简章
05月12日《2014年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商大学        国标代码:10011

北京工商大学是在1999年6月由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总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合1230.6亩),分为良乡校区和阜成路校区。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内,阜成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11)号。原则上我校2014年入学的学生在良乡校区学习,三年级后在阜成路校区学习。

第三条 学校专业优势突出,覆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培养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人才。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学(设计学类)和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 招生条件<?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根据培养要求,我校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合格。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我校2014年美术类招生简章有关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照《北京工商大学2014年中外合作办学应用统计学(风险和精算)国际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要求。

第八条 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将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无专业级差。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和分专业。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目前我校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其中商务英语专业学费为5000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统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风险和精算)专业为50000元,其...

2012年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12年北京工商大学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北京工商大学         国标代码:10011

    北京工商大学是在1999年6月由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 学校总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合1229.5亩),分为良乡校区、阜成路校区和白云校区。我校2012年入学的学生一年级在良乡校区学习,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内。轻工纺织食品类(轻化工类)、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类(化学与生物技术类)专业的学生一年级后在阜成路校区学习,其他专业的学生三年级后在阜成路校区学习,阜成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11)号。

第三条 学校专业优势突出,覆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培养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人才。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类)和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根据培养要求,我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第八条 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北京一批次录取中,我校一批次招生专业均单独预留2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收二志愿高分考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为“211”院校,具体分专业录取的原则不变。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将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原则上为3~5分,具体数值的设定以符合考生最大志愿满足率为标准,由网上录取系统自动分配专业。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进行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实际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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