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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教育援藏先进集体、湖南省招生及就业先进单位。现有物联网工程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我校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校教育部标准代码为13804,湖南省代码4716。英文名称为"Hunan Vocation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 ”。

  第三条、学校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是全国师范类名校;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学校;全国教育援藏先进集体;教育部西藏小学老师、幼师定点培养基地;国家语言文字示范校;湖南省招生及就业先进单位;湖南省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工作处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得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湖南代码:4766 教育部代码:14121)

  第二条 学院简介: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在校师生员工17000余人,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申入本科院校、湖南省普通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学院坐落在长沙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南省印刷工业园、长沙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内,毗邻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火车南站(高铁站)、长沙汽车东站,与15家世界五百强企业为邻。环境优雅,风景秀丽,交通便捷。从火车站乘114路公交车可在校门口下车,距飞机场仅3公里。近年来,学院从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生态文化五个方面着手,以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核心,以优美的校园环境、多彩的文化生活、高雅的艺术情趣、浓厚的职教氛围、科学的人文精神为内容,营造健康的文化气息、良好的育人环境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独具都市特色的校园文化初步形成,为学生求学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学院现设有航空服务与城轨管理系、印刷与包装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科学系、医护系、师范教育系、外语系、五年制大专部、中职部等9系2部共40余个专业和方向。是一所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学与其他用房以及设备设施、师资等,均符合国家教育部标准。拥有印刷包装实训基地、航空服务与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建筑实训基地、数控模具与电子实训基地、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学前教育实训基地、护理实训基地等校内实训基地,并拥有105个校外实训场所。

  近几年我院获得的部分荣誉有:

  1、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2、连续十年被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3、长沙市教育局授予的“长沙市骨干民办学校”称号;

  4、2018年被评为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5、长沙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优秀单位。

  第三条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远大三路黄花国际空港工业园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招生对象: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2.初中毕业生(报读我院五年制大专)。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脱产学习。

  第八条 招生专业:包装工程技术、包装艺术设计、包装工程技术(3D广告设计方向)、印刷数字图文技术、数字印刷技术、艺术设计、印刷媒体技术、印刷媒体技术(3D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基地。现有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条:学校名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国编代码:13032)

  第二条:学校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招生人数:详见各省招生计划专辑

  第六条:招生主要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升学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七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

  第九条:录取规则:执行各省考试院相关录取规则,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

  第十条:收费标准: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22年收费标准参照2021年标准执行(附后),如有调整,以重新核定后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学生通过考核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第十二条:奖助学措施:除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外,学院还设有奖学金,同时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各类短线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

  第十四条:报考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学生无色弱、色盲。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东路719号;邮编:410012;联系电话:0731—88838967、88632002;传真:0731—88631891;网址:www. arthn.com

  2022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2013年湖南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招生简章

  临近高考,童鞋们都在紧锣密鼓中准备着最后的冲刺,,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填报、高考分数线、高考资讯、各高校信息等等相关信息,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编辑特别搜集整理了大量相关信息供您参考,请收藏我们的网站,我们会不断更新,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
 

  一、学校全称: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二、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4358,湖南省代码:4718

  三、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公办高等学校、专科(高职)

  四、办学类型及学习形式: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

  五、颁发证书种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学院地址: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七、学院基本情况

  我院是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长沙市卫生学校。历经50多年的改革发展,学院在办学质量和办学规模上都得到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几年来,学院抓住机遇,持续发展,实现办学层次质的跨跃,2011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长沙市卫生学校的基础上设置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湘政函﹝2011﹞44号), 并于201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1﹞116号)。学院现为国家21世纪紧缺人才(护理专业)培养基地,护理专业被评为湖南省精品专业,《护理学基础》被评为湖南省精品课程。学校连续七年被评为“长沙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就业指导先进单位”;2009年荣获“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11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国涉外护理专业建设先进单位”。

  目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0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1万册,电子图书12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204人,其中专任教师15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74%,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市级专业带头人6人。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专业2个,市级精品课程1门。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农村医学等七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500余人,学院建有护理教学模拟病房及校园网等现代化教学系统,注重走院校合作、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附属医院为长沙市三医院,与省内外64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企业合作,建立了多个产学合作基地,实现了学生实践教学与就业岗位的无缝对接。学院与英国伯恩维尔学院(Bournville College)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向国外输送涉外护理人才。

  近年来,学院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形成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强调技能培养与就业岗位需要相结合,努力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逐步实现了教育观念、办学理念和工作机制的转变,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了学院的发展。在全省及全国各项学生竞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涉外护理专业学生2009至2011年连续三年参加全国职业学校英语比赛,均获一等奖;2009年、2011年、2012年护理专业学生参加全国护理专业操作比赛,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2011年12月,我院学生设计的《康乐社区老年健康呵护中心》自主创业项目,参加湖南省黄炎培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大赛获一等奖;2012年我院的《高校社区...

2022年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得湖南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中国高尔夫教育联盟轮值理事长单位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国标码14309,湖南招生代码4750),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院(专科)。专科学制三年,颁发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现有高尔夫教育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艺术与教育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五年制大专部,开设有二十七个专科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事业计划、全国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八条 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组织全日制统招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学院按照物理类、历史类、体育类、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职高对口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最新文件精神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视各省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对各考生相关科目、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按规定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均无特殊要求,统招专科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尽量满足考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体育类考生,考生专业成绩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市、区)招生就业处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果审核确定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公布,

  学院招生网址:http...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单独招生简章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希望能给考生们帮助,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基本情况

  院校全称:湖南软件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925

  湖南省(内)代码:4711

  校 址: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性质: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范围

  湖南省内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2018年职高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含往届生)

  三、外语语种和招收男女比例要求

  外语语种和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本校不作其它要求。

  五、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与技能测试及加分的成绩,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

  1.录取办法:按专业大类结合专业志愿顺序,依照考生笔试、技能测试及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2.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的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3.录取程序: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21日在我校招生网公示,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4月22日——4月28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

  六、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及招生计划

序号

院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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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1380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我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院教育部标准代码为13804,湖南省代码4716。英文名称为“HunanVocationalCollegeforNationalities”。

第三条学校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是全国师范类名校;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学校;全国教育援藏先进集体;教育部西藏小学老师、幼师定点培养基地;国家语言文字示范校;湖南省招生及就业先进单位。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工作处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

2017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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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我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为13804,湖南省代码4716。英文名称为“Hunan Vocation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

  第三条 学校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是全国教育援藏先进集体;教育部西藏小学老师、幼师定点培养基地;国家语言文字示范校;湖南省招生及就业先进单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工作处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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