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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甘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甘孜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一所很年轻的学院,在2021年通过教育局备案。甘孜职业学院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甘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甘孜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学校。

  第三条 办学地址:甘孜州海螺沟景区南磨大道1号

  四川招生代码:5698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负责招生就业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

  3.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院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负责做好学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的建议方案;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监察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三、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条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六条 录取方式: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七条 调档比例: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八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我校将按考生进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整到计划空余专业进行录取,对成绩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对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照顾政策的,可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体检不符合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鉴于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色觉异...

与甘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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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学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校,学校代码:14259

  二、学院概况

  泊头职业学院始建于1925年9月,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沧州境内泊头市,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举办专科教育。学院占地571亩,建筑面积 17.6万平方米,教育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6亿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2人,来自各行业一线的兼职教师38人,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4人,博士1人,硕士学位62人,锻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业务精湛、技能娴熟”的教师队伍。

  三、招生专业

  学院2017年开设专业30个,其中校企合作专业21个:工业机器人技术、市场营销、市场营销(互联网品牌策划方向)、市场营销(互联网营销方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电子商务(淘宝电商运营方向)、物流管理、物流管理(企业电商运营管理方向)、物流管理(物联网运营管理方向)、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编程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设计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web前端软件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营销方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UI设计方向)、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会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等9个专业为非校企合作专业。

  我院招收对口类考生。专业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泊头职业学院渤海分校,是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由泊头职业学院与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的标准化、现代化学校。

  渤海分校招生专业: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严格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考生,文化分上线后,按省联考专业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文化分、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

  4、对符合省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加分、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按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

  5、因为民航业培养专门人才,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3-174cm。

  6、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7、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8、对考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9、若我院第一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

  六、学制学历证书: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泊头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

与甘孜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0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学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证书种类: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代码:1332(江苏)14542(国标)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号

  第四条学校简介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创立于1964年,是江苏省财政厅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及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的连云港,坐落在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花果山西麓。

  学校秉承“财会特色、质量至上、理实并重、开放融合”的办学思路,持续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部署,按照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要求,在不断强化传统财会专业的基础上,拓展了金融、国际贸易、税收、大数据等专业,形成了会计管理、财务金融、贸易营销、电子商务、公共管理等五大专业群。2020开设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软件技术、大数据应用与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多个专业,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山东、安徽、江西、河南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

2017冀中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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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全称:冀中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南校区)定州市刀枪街3号;(北校区)定州市北门街。

  学校代码:14103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制:三年

  一、学院概况

  冀中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保定市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会计、建筑、机电、汽车、计算机、旅游等18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商、教育等学科,在校生3000余人。

  学院始建于1916年,教职工268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58名。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2人,保定市新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11名,保定市教学名师6名,双师型教师占85%。

  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三个: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

  学院建有校内实训室39个,校外实训基地53个。广泛与企业合作对接,与上海沪东造船厂、长城汽车、长安汽车集团、北京高娃钢琴幼儿园等多家企业订单培养,与100多家企业建立稳定的就业协作关系,开展阳光助学计划,使部分贫困学生能顺利入学。

  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为学生顺利就业和提高就业层次,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校生通过参加专升本自学考试,在校期间成绩合格可获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提升了学历水平。

  学院按教育部要求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明确职责,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院开设学前教育、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18个专业,拟面向河北、山西、安徽、河南、甘肃、山东、四川、吉林、辽宁、贵州、广东等省招生。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专业要求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及相关要求

  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国家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2、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计划缺额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执行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降低分数录取的相关规定。

  4、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5、旅游管理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不限定招生男女比例。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

2017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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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397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3、层 次:高职(专科)

  4、学院地址:福建福州市闽侯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

  第二条 学院简介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艺术底蕴深厚,被誉为“艺术人才的摇篮”,2013年被授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开展,制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负责日常有关招生工作。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学院2017年面向省内外招生。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五条 录取原则

  1、学院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承认我省高职招考有关加分政策。

  5、具体招生录取规则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6、省外招生录取规则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第六条 学生待遇

  通过高考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按统一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七条 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学院收费标准如下:

  学 费: 7200元/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500元-1200元不等;

  代办费:教材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多还少补。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fjyszyxy.com

  咨询电话:0591-38268178、38...

2017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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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省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10(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0号(市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设有学前教育系、教师教育系、经济管理系、文化艺术创意系、园林园艺系、食品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等7个系,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财务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等33个专业;现有在校生5200人左右,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漳州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名;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优秀教师2名。

  三、招生专业、计划

  2017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考试院或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高招办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网站同时公布(网址:http://zsb.zcvc.cn)。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2017年录取工作。

  (二)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3.其他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录取时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17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我院以英语作为...

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潇湘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得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娄底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全称:潇湘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042

  湖南代码:4708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学院简介

  潇湘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国企业500强之一的大汉控股集团独资举办。

  学校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十大宜居城市之一的“湘中明珠”——湖南省娄底市,占地面积530余亩,总建筑面积19万余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540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57人,双师型教师186人,博士10人、硕士研究生82人,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1万余人。开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汽车机电工程学院、学前教育与军体学院、商学院、应用教育学院五个二级分院和33个专业。汽车工程技术专业群立项为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培育项目,学校正依托市级院士专家服务站全力打造另一个达到省一流特色专业群水平的信息技术专业群,现代商贸服务、学前教育与军体教育两大校级产教深度融合的传统特色专业群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学生为主体、就业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工匠精神培育为引领、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依托“一企两区”(“一企”指大汉控股集团,“两区”即大汉集团总部所在地——国家级长沙望城经开区和学校所在地——国家级娄底经开区),把握“职教20条”和“双高计划”建设重要契机,坚持“质量立校、规模固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的发展理念,充分运用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助推力,主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强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综合实力日益增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全面推进学校实现“创优升本”战略目标。

  六、录取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要求。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5%,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7、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各自省(市、区)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8-8610888, 0738-8610999 查询。

  七、学费标准:请查阅学校官网: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重庆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于2009年2月26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并于2009年4月2日在教育部备案,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学院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246

  主管部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占地面积5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1000余名,教学仪器设备价值80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专兼职教师近600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的专任教师占30%,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75%,“双师素质”教师占85%,聘请100余名行业高技能人才担任实训教师。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10%,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行业领军人物等30余名。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

  第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八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加试要求。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均不限制年龄。

  第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学费每年6000-7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一条 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贷款等政策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此外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3%),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8%),三等奖学金500元/年(15%),单项奖学金若干。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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