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公布了本校2022年招生章程,相信大家已经期待已久了!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南宋时期张栻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1912年和1914年相继改为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解放后更名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英文名称为: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2034,省内代码为4348。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即城南书院校区(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356号,邮编410002)和东方红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邮编410205),学校网址:https://www.hnfnu.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法,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明确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统筹领导作用。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录取工作中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督考,查处违纪违法事件,做好信访工作等。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每年具体的招生专业、专业简介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口语须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5分以上。如与当年生源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艺体类专业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