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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网址:http://www.hnfnu.edu.cn/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http://www.hnf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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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简介相关的高考网址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几本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湖南第一师范是几本

  高考后在选择学校时,很多考生对学校不是很了解,那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几本呢?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几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几本

  教育部门并没有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到底是一本还是二本要根据所在省份(市)招生批次确定。

  湖南: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湖南是第一批次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本大学。(据湖南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信息可知,从2019年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湖南是本科一批招生)。

  省外:如果你不是湖南考生,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二本大学。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简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前身为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栻于公元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1912年更名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1949年改名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毛泽东思想的萌芽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源地之一。

  学校师范生占比79.8%,其中公费师范生11629人,是全国最大规模的小学教师教育和公费定向乡村小学教师培养高校。

  学校现有城南书院和东方红两个校区,占地1346亩。教职工1155人,在校生19556人,31个本科专业覆盖了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十分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毛泽东称赞“一师是个好学校”,亲笔题写了“第一师范” 校名,并题词“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作为校训。徐特立6次来校视察,并题词“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作为校风。

  学校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承担单位、湖南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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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简介相关的高考院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网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大学教务管理系统:www.hnfnu.edu.cn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其前身为南宋时期张栻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1912年和1914年相继改为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解放后更名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学院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这里群星灿烂,名人辈出:中国共产党的“一大”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李达,上世纪四十年代我党“五大书记”之一任弼时,中华民国开国元勋黄兴,“难酬蹈海亦英雄”的民主革命者陈天华,清代中兴名臣曾国藩、左宗棠,以及一大批杰出人物如蔡和森、李维汉、徐特立、杨昌济、谢觉哉、周谷城、田汉、黎锦熙、张国基、谭延闿、王先谦、何绍基等曾在此学习或工作。一师师生(含城南书院)载入《辞海》者达48人。一代伟人毛泽东在此求学、工作达八个春秋,并在此从事中国共产党的创建等一系列革命活动,实现了由青年学生到职业革命家的转变、由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到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变。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为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和解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十分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毛泽东称赞“一师是个好学校”,亲笔题写了“第一师范”校名,并题词“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徐特立6次来校视察,并题词“实事求是,不自以为是”。江泽民1993年为矗立在校园内的“青年毛泽东”铜像题名。党和国家领导人邓颖超、宋任穷、宋平、李岚清、李长春、李铁映、彭佩云、陈至立、周铁农、路甬祥、刘延东等来校视察。并有多位外国元首来校访问。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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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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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对于享受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2019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生等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南宋时期张栻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1912年和1914年相继改为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解放后更名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英文名称为Hunan First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2034,省内代码为4348。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即城南书院校区(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356号,邮编410002)和东方红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邮编41020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每年具体的招生专业、专业简介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口语须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5分以上。

  第十一条 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湖南省内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省外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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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南宋时期张栻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1912年和1914年相继改为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解放后更名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英文名称为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2034,省内代码为4348。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即城南书院校区(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356号,邮编410002)和东方红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邮编41020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我校每年具体的招生专业、专业简介及招生计划,请查阅我校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十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0分以上。

  第十一条 旅游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达到4200px和3950px以上。

  第十二条 湖南省内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省联考成绩为准。省外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心理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等。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

2015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南宋时期张栻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1912年和1914年相继改为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解放后更名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英文名称为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2034,省内代码为4348。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即城南书院校区(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356号,邮编410002)和东方红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邮编41020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我校每年具体的招生专业、专业简介及招生计划,请查阅我校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十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0分以上。

第十一条 旅游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达到168cm和158cm以上。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联考成绩为准。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心理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等。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投档成绩为依据(艺体类考生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的总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7招生章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生等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南宋时期张栻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1912年和1914年相继改为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解放后更名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英文名称为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2034,省内代码为4348。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即城南书院校区(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356号,邮编410002)和东方红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邮编41020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我校每年具体的招生专业、专业简介及招生计划,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第十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口语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0分以上。

  第十一条 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旅游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达到4200px和3950px以上。

  第十三条 湖南省内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省外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为准。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心理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等。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2003年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生等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南宋时期张栻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1912年和1914年相继改为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和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解放后更名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并更为现名。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英文名称为Hunan First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2034,省内代码为4348。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即城南书院校区(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356号,邮编410002)和东方红校区(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邮编41020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每年具体的招生专业、专业简介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报考英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口语须合格,英语单科成绩按150分满分计算须达到115分以上。

  第十一条 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旅游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别达到4200px和3950px以上。

  第十三条 湖南省内报考我校艺体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省外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为准。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对复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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