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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获得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1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680号;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协同育人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具体合作本科院校及专业...

与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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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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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3713

第五条学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邮政编码:...

与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年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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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2017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珠海市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我校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与广州航海学院交通运输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州航海学院交通运输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州航海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高职(3+证书)类(面向珠海市户籍考生招生),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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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秋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由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宝山校区(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1168号

奉贤校区(原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九、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考生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3.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加合作)、林业类(中美合作园林技术)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杨浦校区(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021-65742913

宝山校区(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021-56605436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杨浦校区:021-51211075

宝山校区:021-56603942

十四、网址

杨浦校区: http://www.shumc.edu.cn/

宝山校区:http://www.shjf.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2015年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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