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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秘书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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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山西秘书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范围

  一、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范围有哪些?

  1、全国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心理咨询师(3-2级)、物流师(4-1级)、企业培训师(3-1级)、电子商务师(4-2级)、理财规划师(3-1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8个职业。

  2、全省统一鉴定:网络编辑员(4-2级)、秘书(5-3级)、育婴师(5-3级)、物业管理员(4-2级)、公共营养师(4-2级)、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创业咨询师(3-2级)、营销师(5-3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4-3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手语翻译员(4-3级)等11个职业。其中,二手车鉴定评估师(4-3级)、育婴员(5级)、劳动关系协调员(3-1级)、手语翻译员(4-3级)等职业继续开展试验性统一鉴定。

  二、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1、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21、22日和11月19、20日(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职鉴字[2016]3号)附件1)。

  2、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安排在3月19、20日、5月21、22日、7月16、17日、9月17、18日及11月19、20日进行(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职鉴字[2016]3号)附件2)。

  3、参加2015年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一级、二级)等3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安排在5月22日进行。正常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生报名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考生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报条件》确定所报职业级别。申报时须提交身份证明、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工龄证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及复印件。

  四、考生考试前需要注意哪些?

  考生考前要熟悉《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场规则》、《准考证注意事项》(见《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职鉴字[2016]3号)附件5、6)。正确填涂机读卡(准考证号及科目号),错填或漏填则理论成绩为“0”分。

  五、参加全国统考综合评审答辩的考生何时提交论文?

  参加全国统考综合评审采取论文撰写、答辩方式的考生上半年须于5月10日前,下半年须于11月8日前将论文交至所报名机构。

  六、考生撰写综合评审论文应注意哪些事项?

  1、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2、论文撰写要求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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