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精神,我校2015年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中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的测试和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办负责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的资格审核、测试组织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除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以外所有本科专业。
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占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四、报名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县及县以下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二)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来自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主要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推荐。
相关中学在校内外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办法、程序及推荐名单,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二)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6日止。
(三)方式:网上报名
中学所推荐考生须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按照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并进入“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
(四)材料报送
中学统一邮寄:符合推荐资格的中学下载打印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以下申请材料,须于4月6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4月6日前为准)提交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信息填写完整的《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原件;
2.连续3年在县及县以下中学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复印件及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