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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现有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本科招生专业79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8个,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 学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青义校区、西山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学制和毕业条件

  第八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 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

  第十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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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教育。

  第三条 西南科技大学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四川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是四川省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学校,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校区:校本部、西山校区。

  第四条 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西南科技大学的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第七条 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和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组长。

  第三章 招生计划、入学考核与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或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一条 我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专科专业学生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西南科技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三条 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西南科技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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