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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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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解读高考体检指导意见相关的高考体检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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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卫生厅、残疾人联合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已实行双向选择,原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在充分征求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并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明确高等学校在招生体检方面的责任、深化高等学校招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所有考生权益的保护,对残疾考生的关爱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指导意见》对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与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不同的是:

  1、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2、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等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指导意见》只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指导性意见。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但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补充规定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要充分重视,并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省级招办在录取阶段要给高等学校提供完整、清晰的考生体检电子档案,以便于高等学校录取时审核。残疾考生招生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省级招生委员会可吸收本省残联作为成员单位,加强协调与合作。

  五、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将本通知及《指导意见》尽快转发至本地区各高等学校...

与解读高考体检指导意见相关的高考体检

辽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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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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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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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体检频道为大家提供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高考生仔细查看,避开不予录取的的专业!

  2019河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一)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二)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四)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以下疾病者,高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二)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以上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以上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的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四)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五)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

《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解读

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解读

  7月7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解读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实用资料查看。


  7月7日消息,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有利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拓展扩大就业空间,对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摩拜单车对此表示,对《意见》的出台表示欢迎和支持,并相信《意见》必然会带来分享经济新一轮大发展。

  摩拜单车表示,在市场监管上,《意见》要求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摩拜单车行业最早建成用户信用管理体系,通过行业首创的“信用分”系统规范用户行为,有效促进了安全骑行、合理停放、文明用车,为整个行业起到了标杆作用。摩拜单车正积极与各级管理部门沟通,升级智能停放推荐点,设置规范停车奖励机制,引导用户自觉停放。

  《意见》要求,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打破信息孤岛,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作为共享单车行业的领先企业,摩拜单车把重点放在产品研发和精细化运营上,单车车身全铝打造,车身主体结构经受过20万次震动测试,制造标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通过包括中国、德国、日本、英国等多国质量体系认证。摩拜每一辆单车均配备了自主研发的物联网智能锁,内置“北斗+GPS+格洛纳斯”多模卫星定位芯片,以及新一代移动物联网芯片,时刻掌握车辆位置和运营状态,构建了全球最大的移动物联网平台。这不仅为大数据精细化运营提供支撑,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有序“走出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构建跨境产业体系,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摩拜单车作为全球智能共享单车首创者和领导者,创办之初就建立了自主研发型工厂,设计、研发、生产全球第一款智能共享单车,带动传统自行车制造行业向智能制造的发展,同时带动了行业上下游140多家厂商的产业和技术升级。摩拜单车在让自行车回归城市的同时走向世界,引领中国智造出海,目前已进入新加坡、英国和日本的多个城市,受到当地政府和用户的欢迎和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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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高招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公布

高考体检

  临近高考,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 )高考频道特为广大考生提供了江苏省2013年高招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感谢您对我们网站的支持!

  视力不好限报专业

  扬州网讯 (楚楚 张玉菁) 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有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有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高考体检工作问答

  1.考生何时进行体格检查?

  答:我省今年的高考体检工作安排在3月上旬至4月20日期间进行。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根据本地的考生人数安排考生体检时间并通知各中学。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军校无军籍学员”,下同)军检、面试和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工作将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怎样参加高考体检?

  答:应届毕业生一般由所在中学组织集体前往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高校招生体检站参加体检。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应按本人报名地招办公布的时间,自行到指定体检站参加体检。

  高考结束后,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还须进行军检、面试,报考公安、政法院校的考生,还须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这部分考生,应按本人报名地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事院校招生体检、面试或由省公安厅、司法厅及公安、政法院校等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军检、面试或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相关院校。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考生应在体检开始前半小时凭体检证进入指定的体检场所,并在指定的地方候检。(2)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纪律,保持体检场所的清洁和安静,不得大声喧哗。(3)考生应与体检医生认真配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和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不得弄虚作假。(4)考生如对本人体检结论有疑义,应通过送检人员向报名地招办反映,不得直接与体检人员纠缠,以免影响工作。(5)考生在体检结束之前,不得离开体检场所。(6)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体检医生或其他体检工作人员询问检查结果。

  4.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怎样处理?

  答:体检结论由各市、县招办通过中学向考生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后一周内向报名地招办提出申请,通过体检单位复审如确有误,由原体检医生(或主检医师)给予纠正。其中,体检时体检医生应当场告知考生的视力、矫正度数、血压,考生若有疑义,当场复检,体检结束后不再进行复检。复检必须在30天内完成。

  省教育考试院中心体检站对各地体检工作随时进行抽查,对考生体检结论有争议的,将与市、县招办主检医生共同研究,需复查的仍在原市、县中心体检站进行复查。如仍有争议的,由省终检医院省人民医院做出最终裁决。

  5.考生如何正确理解体检结论,选报相关专业?

  答:(1)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解读2012年安徽高考实施意见

安徽 高考
  2012年,安徽省高考考场都将安装“电子眼”,将征集志愿中的院校由3个增至8个,并不再设专业志愿。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两天。省教育厅日前下发《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在高考日期、考试科目等延续去年政策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考场:今年高考考场都将安装“电子眼”

  今年,我省高考监考环节将更严格,所有高考考场都将会安装“电子眼”,都应具备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功能。

  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考生身份验证和作弊防控系统,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各级招委、各高校要制订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和上报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考试:统考科目仍是“3+文综/理综”

  今年我省高考模式不变,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其中,“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命制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中的英语试题(不含听力部分)以及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语文、数学(文、理)、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为750分。

  评卷:6月27日前申请查卷

  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招委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并将确保高考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应给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提供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登记查分查卷,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上报省考试院。查分查卷工作在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查分查卷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查分查卷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志愿:

  征集志愿:院校由3个增至8个不再设专业志愿

  文理科志愿设置:

  文理科录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各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的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降分投档。

  提前批本科院校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政法、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共5类,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多选视为无效志愿。

  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今年的一大变化...

权威解读:《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建造

  意志力是人的一条救生索,它可以帮助我们脱离困境,引导我们走向胜利。本文“权威解读:《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导意见》”由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网整理而出,希望大家都能顺利通过一建考试!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按 Ctrl + D 可收藏本页)

  1.《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地下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调指出,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是城市的“里子”,目前仍很薄弱,要着力补上地下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满足不断扩大的民生之需,这是新型城镇化的应有之义,也是稳增长的有力支撑。张高丽副总理对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提出工作要求。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 [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部署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不仅可以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还可以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工程、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2.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有关部署,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

  一是要在做好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是到2020年,要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三是要立足于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有序推进。要做到规划先行,明确质量标准,完善技术规范,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要以政府为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3.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如何做到规划先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主任刘佳福: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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