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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向谁咨询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的问题?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行业动态

  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证考试的考友们,出国留学网精心为您整理了“该向谁咨询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的问题??”供您参考,预祝您考试顺利!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资讯,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该向谁咨询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的问题?

  问:该向谁咨询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的问题?

  答:首先请咨询所在机构的资格管理员,证券从业人员执业注册由所在机构指定专人(资格管理员)负责实质审核,由其负责解答注册流程和注册材料的细节问题。

  如有进一步问题需咨询,证券从业人员请通过所在机构的资格管理员、与协会从业人员管理部沟通协商后答复。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管理相关的法规主要包括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4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5件以及自律规则和行为规范30件。

  相关法规体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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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相关的证券行业动态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规则详解

证券预约式考试规则 证券从业考试报考条件

  为方便考生进一步了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以下简称“预约式考试”)的相关规则,引导考生合理报名、充分利用考试资源、提高考生报考效率,现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将预约式考试规则解释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考区确定原则

  (一)考区已成立地方证券业协会;

  (二)委托考务机构已有自建考点;

  (三)报考人数较多的城市。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五个科目,以及协会根据需要设置的其他科目。

  (二)考试形式: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

  (三)考试时间:具体日期和时间以考试公告为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含前10分钟拍照时间)。

  四、试题类型及分值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五、预约式考试报名原则及缴费标准

  (一)报名原则:报名按照时间优先、缴费优先的原则,并且只接受个人网上预约报名。

  1、每位考生每个考试日限报二个科目。

  2、同一考试日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

  3、同一时段多科目同时开考的场次,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科。

  4、考生自报名成功之时起至该次预约式考试报名截止日一周前(具体日期详见考试预约窗口)可选择退考,退考流程见本规则第六部分。退考的考生须间隔一次预约式考试之后才可以再次预约同科目考试,但考生已报名成功的其他科目考试以及报考全国统考不受影响。

  5、单场报名名额已满后,如有考生选择退考,在报名有效期内将会再次开放该场次报名,接受考生报名。

  6、已参加预约式考试的考生,须间隔一次预约式考试之后才可以再次预约同科目考试,但不影响报考全国统考。

  (二)缴费标准

  1、每科考试报名费为61元,并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2、考生选择报考科目后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预约报名;如报考后30分钟仍未缴费,该科目报考自动失效,需重新报考。

  3、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

  六、考生网站操作流程

  (一)报考流程

  报名流程图如下: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规则

  1、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注册个人信息...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证

解读: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规则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从业预约式考试 证券从业考试规则

  许多考生在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常常会对证券从业预约式考试产生许多疑问?详情请查看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网为您整理“解读: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规则”,希望同学们可以顺利通过考试!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规则解读

  为方便考生进一步了解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以下简称“预约式考试”)的相关规则,引导考生合理报名、充分利用考试资源、提高考生报考效率,现将预约式考试规则解释说明如下:

  一、 什么是预约式考试?

  指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考试注册及报名,并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考试时间,经考试组织者确认后进行预约考试的模式。其实质是考生可以通过预约,选择适合自己的考试时间,因此,我们将该考试模式称为预约式考试。

  二、预约式考试报名原则?

  报名按照时间优先、缴费优先的原则,并且只接受个人网上预约报名。

  三、预约式考试有哪些科目?

  目前,预约式考试包括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五个科目,根据需要如需设置其他科目,将在报名网址另行公告。

  四、预约式考试的形式?

  考试将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预约式考试成绩的有效性?

  考试成绩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全国统考具有同等效力,成绩合格的科目长期有效。

  六、预约式考试报考有哪些要求?

  (一)每位考生每个考试日限报二个科目;

  (二)同一考试日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

  (三)同一时段多科同时开考的场次,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科目;

  (四)已参加预约式考试的或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再预约下一个预约式考试日的同科目考试,须间隔一次预约式考试之后才可以报考同科目的考试,但不影响考生报考全国统考。

  七、预约式考试缴费有哪些要求?

  每科报名费用为61元。选择报考科目后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为提高时效性,只接受网银支付方式缴费。

  八、预约式考试单场报名已满,什么情况下还可以继续报名?

  如有考生在预约考试报名截止日一周前前选择退考,系统会再次开放该场次的报考窗口,其他考生可在报名有效期内进行报名。

  九、预约式考试关于退费有哪些规定?

  (一)考生自报名成功之时起至该次预约式考试报名截止日一周前可选择退考,已缴费用可退回到考生报名账号,但已缴手续费需自行承担;

  (二)考试中如出现停电30分钟以上或因其他不可抗力,以致无法继续进行考试的,该场次考试不计算成绩,考务公司将安排延考或退款等相关事宜;

  (三)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证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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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规则

  考生们知道证券从业资格预约式考试有哪些规则吗?详情请查看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网为您整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规则”,希望同学们可以顺利通过考试!早日拿到证券从业资格证!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预约式考试规则

  (2013年12月26日修订)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考区确定原则

  (一)考区已成立地方证券业协会;

  (二)委托考务机构已有自建考点;

  (三)报考人数较多的城市。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五个科目,以及协会根据需要设置的其他科目。

  (二)考试形式: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

  (三)考试时间:具体日期和时间以考试公告为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含前10分钟拍照时间)。

  四、试题类型及分值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合格线为60分。

  五、预约式考试报名原则及缴费标准

  (一)报名原则:报名按照时间优先、缴费优先的原则,并且只接受个人网上预约报名。

  1、每位考生每个考试日限报二个科目。

  2、同一考试日只能选择一个考点报考。

  3、同一时段多科目同时开考的场次,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科。

  4、考生自报名成功之时起至该次预约式考试报名截止日一周前(具体日期详见考试预约窗口)可选择退考,退考流程见本规则第六部分。退考的考生须间隔一次预约式考试之后才可以再次预约同科目考试,但考生已报名成功的其他科目考试以及报考全国统考不受影响。

  5、单场报名名额已满后,如有考生选择退考,在报名有效期内将会再次开放该场次报名,接受考生报名。

  6、已参加预约式考试的考生,须间隔一次预约式考试之后才可以再次预约同科目考试,但不影响报考全国统考。

  (二)缴费标准

  1、每科考试报名费为61元,并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2、考生选择报考科目后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预约报名;如报考后30分钟仍未缴费,该科目报考自动失效,需重新报考。

  3、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

  六、考生网站操作流程

  (一)报考流程

  报名流程图如下: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证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中国证监会 证券资格管理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机构是指《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专业人员和证券业务是指《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人员和业务。

  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细则规定,负责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工作。

  第二章 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四条 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依据本细则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五条 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人员,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取得从业资格。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第六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申请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应当同时符合《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执业证书的申请通过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进行。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执业证书申请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执业证书的申请程序是:

  (一)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第八条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二)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

  (三)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三十日内审核完毕。

  第十条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通过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向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备案后,颁发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的互联网站公告。执业证书由所在机构向协会统一领取。

  对不予颁发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以书面方式通知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 执业证书管理

  第十一条 机构应当指定资格管理员负责本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资格管理员须向协会备案,代表所在机构行使下述职责:

  (一)使用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并对所在机构的系统用户进行管理;

  (二)组织实施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申请工作;

  (三)负责所在机构执业证书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的初审;

  (四)按照协会的部署组织实施所在机构执业年检工作;

  (五)协助协会的检查和调查;

  (六)负责所在机构执业人员的备案事...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证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14号令)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中国证券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4号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周小川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

  (一)证券公司;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办法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

  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对协会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

  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第十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

  (一)已被机构聘用;

  (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证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章则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

  (一)证券公司;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办法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

  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对协会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

  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第十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

  (一)已被机构聘用;

  (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四)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执业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相关的证券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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