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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律法规考点: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 证券市场备考资料

  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栏目为您整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六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考点知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考点一 证券公司依法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

  证券公司依法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如下:

  (1)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合同,应当事先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将风险揭示书交由客户签字确认。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对账单,按月寄送证券公司与客户,对对账单送交时间或者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查询制度,保证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随时查询其委托记录交易记录、证券和资金余额以及证券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

  (4)客户认为有关信息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向证券公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投诉采取相应措施。

  (5)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招揽客户服务产品销售活动。

  (6)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不得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

  (7)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而谋取不正当利益。

  (8)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防范其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和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经营亏损。

  

考点二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

  (1)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3)在证券公司经营过程中,证券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为证券公司股权的,不受有关规定的限制。

  考点三 证券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规定

  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公司形式或者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经营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是指规定下列事项的条款:

  (1)证券公司的名称、住所。

  (2)证券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3)证券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的类型、金额和内部审批程序。

  (4)证券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求证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考点四 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

  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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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2017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证券法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知识点 证券从业法律法规重点

  本文“证券从业2017法律法规必考知识点:证券法”,由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希望对您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证券法

  一, 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证券法》于2013.6.29修订并施行。采取属地注意确定适用范围。

  证券法所调整有价证券只限于股票、企业债券、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证券衍生品。入场券、提单、汇票、支票不受证券法调整

  二,发行和交易‘三公’原则

  三,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规定

  禁止内幕交易 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禁止传播虚假信息 禁止证券欺诈

  四,公开发行证券有关规定

  1. 股票发行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35%

  发起人认购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

  <4亿股:公开发行>25%,员工认购<10%

  >4亿股:公开发行>10%

  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重大违法行为

  2. 债券的发行

  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3000万,有限公司≥6000万,累积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

  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利息

  五,证券承销

  承销:代销 包销(全额包销 余额包销)

  承销团:发行的证券的票面总额达到5000万须组成承销团

  主承销人:主要负责人仲三分之二的人员有3年以上的证券管理工作经历或者有5年以上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70%以上人员在证券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3年内未因承销过程受到处罚。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股票代销<70%发行失败,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代销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事先预留,代销期满15日内,与发行人一起向监管机构备案。

  六,股票上市条件、申请、公告

  上市委员会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经会计师事务所近2年或成立以来财务报告和2名以上注会签审计报告

  七,债券上市条件和申请

  上市条件:期限1年以上,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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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习题一

证券考试题目 证券法律法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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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

  1、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IB业务,应当提供下列( )服务。

  Ⅰ.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Ⅱ.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Ⅲ.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

  Ⅳ.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

  A、Ⅰ、Ⅳ

  B、Ⅰ、Ⅱ

  C、Ⅱ、Ⅲ、Ⅳ

  D、Ⅱ、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公司IB业务的业务范。证券公司IB业务的业务范围:(1)协助办理开户手续;(2)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2、《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鼓励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并且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Ⅰ.最近3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或者接受过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Ⅱ.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Ⅲ.最近2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Ⅳ.最近3年连续执业,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

  A、Ⅰ、Ⅳ

  B、Ⅰ、Ⅱ、Ⅳ

  C、Ⅰ、Ⅱ、Ⅲ、Ⅳ

  D、Ⅱ、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办法》规定,鼓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且最近2年未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1)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2)最近3年连续执业,且拟与其共同承办业务的律师最近3年从事过证券法律业务;(3)最近3年连续从事证券法律领域的教学、研究工作,或者接受过证券法律业务的行业培训。

  3、因原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机构资格而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时间不得少于(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规范。因原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机构资格而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4、( )建立保荐信用监管系统,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持续动态的注册登记管理。

  A、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

  B、中国证监会

  C、中国证券业协会

  D、证券交易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保荐代表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或被采取的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建立保荐信用监管系统,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进行持续动态的注册登记管理,记录其执业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其他不良行为以及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等,必要时可以将记录予以公布。


  

2015年证券法律法规类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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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法律法规类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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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 证券从业考试重点

  看书不知道哪里是考点?不知道从哪看起?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栏目为大家收集了大量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法规,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请关注本栏目。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三节证券法

  考点一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1.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也包括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信息公开。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从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平等的保护不仅是形式的,也是实质上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实质上的公平,则意味着重点保护。

  3.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地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原则的实质在于使不同的证券主体获得公正的对待,禁止任何人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使对方当事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失。此外,公平原则强调实体正义和实质正义,而公正原则则强调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公正的核心则是无私、中立。因此,根据公正原则,首先要求立法者制定公正的规则,以实现市场各主体之问的利益平衡。其次要求执法者与司法者在法律范围内,公正地执行法律,解决利益冲突与纠纷。

  考点二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又称知情证券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及其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利用该利息进行证券交易而获利的行为。

  考点三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指在证券市场中,制造虚假繁荣、虚假价格、诱导或者迫使其他投资者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作出错误投资决定,使操纵者获利或减少损失的行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实质上是一种对不特定人的欺诈行为。操纵者利用非法手段,使投资者产生投资决策失误,并以此获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持证券交易公正合理地进行,必须严格禁止操纵市场行为。

  考点四证券发行的一般规定

  证券发行是指经过批准符合发行条件的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程序将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其他证券销售给投资者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

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内容:证券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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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从业《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内容:证券法

  1.股票发行数字条件:

  (1)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2)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发行社会公众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4)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债券发行数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来销售。

  5.主承销人的数字条件:

  (1)主要负责人中2/3的人员有3年以上的证券管理工作经验,或者5年以上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

  (2)证券专业操作人员中有70%在证券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

  (3)从业人员以往3年未受处分;承销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前3年无严重劣迹。

  6.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90天),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加息返钱。

  7.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后,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监机构”)的备案。

  8.股票上市的数字条件: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9.股票上市的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

  10.申请股票上市报送文件的数字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或成立以来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11.债券上市的数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12.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债券近2年连续亏损,暂停交易;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终止交易。

  1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

证券法律法规:2015年11月证券从业试题及答案1

证券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证券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2015年11月证券从业考试将于11月28日举行,小编从出国留学网题库中为大家挑选了证券法律法规:2015年11月证券从业试题及答案1,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更多模拟试题请关注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频道

  1). 金融期货的主要品种可以分为( )。

  A.股指期货

  B.金属期货

  C.利率期货

  D.外汇期货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商品期货的主要品种可以分为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和能源期货。其中,金融期货的主要品种可以分为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指期货。

  2).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账户有( )。

  A.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B.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C.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

  D.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来销售。

  A.1000

  B.2000

  C.3000

  D.50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来销售。

  1).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向( )提出申请。

  A.证监会

  B.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C.证券业协会

  D.证券交易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制度的规定,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投资者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不得将本人的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2). 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批准。(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使用实名证券自营账户。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3). 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奖励信息,会员应自收到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从业人员奖励决定文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协会审核后记人诚信信息系统。

  A.5

  B.7

  C.10

  D.1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奖励信息及其他信息,会员应自收到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从业人员奖...

2017证券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法适用范围

证券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 证券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

  “2017证券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法适用范围 ”一文由出国留学网证券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条、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根据属地原则,无论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行为发生在本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法律。因此,证券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各类行为主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需注意的是,证券法不适用于我国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另外,证券法所调整的有价证券只限于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如股票、企业债券、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和证券衍生品种等都是资本证券,能够给投资者带来收益或者损失。而对于其他一些证券,如各种入场券、提单、汇票、支票等则不受证券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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