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赡养费栏目,提供与赡养费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赡养费,为法律中的定义,是指在夫妻分居或离婚后,提供给配偶的必需生活费用。传统上赡养费是由男方支付给其前妻,但1970年后,基于男女平等的考量,男方也可有权向其前妻要求赡养费。也指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2001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该法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司法案例《以案释法》:遵守法律规定,化解赡养费纠纷

司法考试知识点 司法以案释法案例

  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备考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哦。

  司法案例《以案释法》:遵守法律规定,化解赡养费纠纷

  农历九月初九,是我国的传统节日重阳节。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2条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设立老年节,旨在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风气。近年来,随着家庭结构、社会发展和老年人随子女迁移、流动等,老年人赡养日益呈现出新特点和新变化。本期甄选的以下典型案件告诉广大职工:遵守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规定、遵从约定俗成的良好生活习惯、履行法律义务和家庭道德义务,才能化解赡养纠纷,让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

  【养女诉请降赡养费 两审法院不予支持】

  基本案情

  小李自出生时即被老李收养为养女。在小李一岁半时,老李和罗某结婚。罗某系再婚,再婚前有两个已成年的婚生子。2014年,老李、罗某因赡养费纠纷,将小李诉至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法院查明,老李、罗某均已满60周岁,每人每月享受国家给予的60元养老金,每月共计120元。罗某有高龄补贴每月160元。老李、罗某共同享受社会低保,每月共计730元。

  2014年9月12日,法院作出(2014)新民初字第1040号民事判决:养女小李每月给付老李赡养费771.75元、罗某赡养费385.88元;老李、罗某可凭正式票据,要求养女小李承担因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目前正在执行当中。

  2015年,小李以家庭困难无力支付为由,诉至新华区人民法院,请求每月降低赡养费900元,改为每月支付赡养费257.63元。

  一审

  法院认为,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本案中,小李作为老李、罗某的养女,应尽赡养老李、罗某义务。2015年,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16204元,月消费性支出为1350元。综合养女小李的经济负担能力,老李、罗某的生活需要及其收入来源,石家庄市居民当前人均消费性支出、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考虑,养女小李主张每月支付老李、罗某赡养费由每月支付1157.63元降低至257.63元,理据不足,不予支持。关于养女小李的生活困难问题,可以寻求政府、社会等渠道进行解决。

  一审判决为:驳回养女小李的诉讼请求。

  二审

  一审后,养女小李不服,上诉称:小李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生活困难,有病在身。现由两位老人居住的某小区房屋归其和丈夫所有。因一家人一直争吵不休,经居委会调解无果,小李一家已搬出,并在外租赁了条件较差的房屋。同时,小李还要供孩子上学,以及偿还房贷。而二位老人有申请廉租房资格,却不申请,从而加重了家庭负担。且老人有收入,能满足二人的生活保障。故应降低赡养费。如果老人不能够体谅小李的难处,则主张让二老搬出某小区房屋,将房屋归还给养女小李,并赔偿房屋损失1万元。收回的某小区房屋,用于出租,所得租金用于小李支付赡养费。

  二审法院认为,养女小李生活状况并未发生大的改变,以生活...

与赡养费相关的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纽约市府替女婴讨要赡养费 华父摸不着头脑

赡养费 纽约 市府

侨报记者林菁纽约报道:一对华人夫妇没有正式登记结婚,他们的女儿诞生后,纽约市人力资源局向男方寄去信,代表婴孩向父亲讨要赡养费。

江先生和林女士按中国人风俗摆了喜宴结婚,但因为林女士没有有效的中国护照,无法到纽约市政府登记结婚。八个月前,他们的女儿诞生,全家人一起住在纽约。

不久前他们收到一封市府人力资源局的信件,信中指出江先生要给女儿支付赡养费,并要求江先生携带税表前往家事法庭,由法官判定他每月需向女儿支付多少赡养费。

江女士说,她从来没有告自己的丈夫,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江先生也很惊讶,他说自己没有抛弃妻子和女儿,怎么政府会假设他没有养女儿,而替女儿向他讨要生活费。江女士表示,她家属于低收入,女儿申请了政府奶票。

江先生夫妇日前到福建同乡会进行法律咨询。律师指出,他们女儿的出生纸上有生父的姓名,人力资源局会理所当然地认为生父要支付孩子的赡养费,因此向江先生发出通知,江先生只需上庭向法官解释便可,不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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